照片說明:蘆洲區公所所長致詞。 照片說明:國庫署馬主任秘書致詞。 照片說明:蘆洲區公所簡報金檔獎績效。 照片說明:志工介紹檔案應用展覽。 照片說明:志工介紹展示櫃物品。 照片說明:庫房標示 照片說明:合影。標竿學習機關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參訪日期
108年9月2日
參訪概述
國庫署馬主任秘書率檔案應用工作小組成員參訪第17屆金檔獎得獎機關新北市蘆洲區公所,該所於檔案管理規劃與培訓評獎類別獲得特優,檔案立案編目、檔案鑑定與清理、檔案保管與庫房設施、檔案應用、文書與檔案作業資訊化5個評獎類別獲得優等,故本署實地觀摩汲取檔案管理經驗,並進行意見交流。
發布單位:秘書室 發布日期:108-09-02 更新日期:111-07-18 點閱次數:480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2.77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經建課 |
機關地址 | 247 新北市 蘆洲區 三民路95號 |
聯絡人 | 廖冠傑先生 |
聯絡電話 | (02) 22811484 #228 |
傳真號碼 | (02) 22816024 |
電子郵件信箱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B11105 |
標案名稱 | 新北市蘆洲區永平公園廣場老舊改善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3,531,128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光雕照明設備及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2年3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82.27.2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補助金額 21,700,000元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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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8/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701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方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13:00休息)下午17:00逕本所4樓秘書室,於現場開立領據繳交:新臺幣100元整(憑據不具名領取)。 投標須知下載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1/08/29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8/29 10:30 |
開標地點 | 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1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17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4701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180日曆天(詳本契約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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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開工日起180日曆天;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疑義、異議〕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4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吳經翁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0 傳真號碼:02-22816024。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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