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運動 | |
臺灣原住民為爭取身分認同、權益保障而發起的自覺運動。在1980年代臺灣民主化、本土化的社會運動風潮中,以1984年成立的「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簡稱原權會)為中心,動員南島語系原住民諸族人民參與的一系列跨族群、跨階級、跨城鄉、多重訴求的社會抗爭,強力衝擊當時的黨國威權支配政經體制與漢人中心主義優勢社會文化,並對原住民身分地位與自我認同、國家的族群與文化政策、臺灣社會文化意識產生深遠影響。 原權會起源自1983年原住民知識青年創辦的《高山青》雜誌,以及與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關係密切的「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之網絡與推動,原權會發起抗爭的主要動力來自「山胞社會問題」,亦即原住民社會經濟破產與文化語言斷裂的生存危機,結構性的背景則是對國民政府延續日治時期不當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文化政策的反彈。 1983-1996年間,原住民運動的重大抗爭事件有:(一)破除吳鳳神話;(二)正名、自治與憲法條款;(三)反蘭嶼核廢料;(四)還我土地運動;(五)反興建瑪家水庫;(六)反亞泥、還土地等。另外海山礦災事件義演、湯英伸(「槍下留人」)事件、反人口(「雛妓」)販賣、東埔挖墳事件、獨立臺灣會事件、反集會遊行法等,都引發社會各界的矚目與回應。 抗爭運動之外,1988年的「臺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是原權會歷年具體訴求的核心;「臺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推動的還我土地運動,主要的3次動員有數千名各族原住民至臺北遊行抗議,是規模與影響極大的抗爭活動;反人口販賣、湯英伸事件等則獲得眾多社團與文化界、學術界人士的積極參與。 1989、1990年相繼創辦的《原報》、《獵人文化》等刊物,與1988年成立的「彩虹婦女事工中心」、1996年成立的「臺灣原住民族部落聯盟」等團體,以及為數眾多的部落、社區組織,使原住民族運動全面而深入。運動過程的巨大衝擊,也引起相關團體的關切,比較顯著的有中國國民黨社工會介入原權會運作的「導正專案」,以及「山地鄉平地人民權益協進會」運作反制還我土地運動。 原住民運動的重大成果包括:增編原住民保留地、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憲法增修條款、原住民電視臺等,以及後來的各種原住民族正名、身分、母語、就業、經濟等立法保障,間接但更為重要的成果是原住民族集體身分認同的確立、原住民個人權益與地位的保障,以及臺灣多元族群關係與意識的建立。撰稿者:張人傑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24日參考資料: 1 夷將‧拔路兒主編。2008。《臺灣原住民族運動史料彙編》。臺北:國史館。 2 蔡明哲等著。2001。《臺灣原住民史:都市原住民史篇》。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3 張茂桂。1989。《社會運動與政治轉化》。臺北:張榮發基金會國家政策研究資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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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正名運動是指臺灣原住民族向中華民國政府所提出的「正名」要求,其運動最早是由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自1984年(民國73年)開始發起的「原住民族正名運動」。其中運動訴求除了要求修改過去基於中華民族為中心的定義而稱之為「山地同胞」的用法外,還包括有恢復傳統人名使用以及恢復部落地方命名等。最後運動在1994年8月1日,經過國民大會修憲後再憲法增修條文終將具有貶義的「山胞」修正為「原住民」。1997年,進一步的將具有集體權屬性「原住民族」一詞寫進憲法裡。
參見[编辑]
- (繁體中文) 原住民正名運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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