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家發展委員會預估,自民國(下同)114年(即西元2025年)起,台灣將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占總人口高達20%以上。而為因應高齡及少子化趨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109年9月1日發布信託2.0「全方位信託」推動計畫(見下頁),其中一項願景,就是希望能與社福團體、安養機構及醫療機構等跨業合作,透過「預收款信託」,結合以房養老及各項保險給付,成立提供高齡者生活照護費用支付功能之「安養信託」,並可配合動態調整信託財產給付額之裁量信託,協助高齡者資產管理及確保經濟安全。
二、甚麼是「安養信託」?
(一)《信託法》第1條規定:「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簡單來說,「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依信託目的不同,以達到財產管理、事務處理、追求利潤、社會公益等功能。而「安養信託」,是將信託功能延伸,藉以保障受益人未來生活之財產管理、資產保全、安養照護、醫療給付等目的所成立的「信託」。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成立安養信託前 先搞懂需支付的兩種費用
很多人以為信託是有錢人在用的工具,辦理安養信託需要花很多錢,每年還要付銀行很高的管理費,其實不然。
根據信託公會統計,這項業務開辦至今年年中,總共1萬8千多份安養信託所管理的財產約有180多億元,平均每個安養信託管理的財產只有100多萬元,顯見安養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屬,奮鬥一輩子存下一些財產的普通人,其實是可以在人生的最後階段,善用信託安全穩健的法律制度,來確保這些財富能夠用在照顧自己晚年的生活及醫療所需,才不會在老年失能或失智之後,僅剩的財富因為爭產或被詐騙,導致老病無依的憾事發生。(推薦閱讀:防止老了被詐騙 設立安養信託顧老本)
至於成立一份安養信託,會產生兩種費用:成立費和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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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費:只付1次,約5,000元
即開辦費,只需付1次,銀行只用它來分攤行政成本,通常都不高,每個銀行的收費不同,大概都在5,000元左右;如果交付安養信託的財產比較多元,譬如除了現金,還有不動產、有價證券如股票等,或契約內容比較複雜,如受益人還包含其他親友的子孫,則成立費會落在2~4萬元之間。
●信託管理費:以月計,最低5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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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每年都要付的經常性負擔。但跟先進國家相比,台灣信託管理費相當親民,以信託財產在1千萬元以下來計算,銀行每年的管理費大約5萬元(0.5%),採每月計收方式,最低每月為500元。
以禾姨為例,她的500萬元現金交付安養信託,並以定存作為信託管理方式,以定存利率1%計算,這500萬元每年有5萬元利息收入,每年要付給銀行的2.5萬元的信託管理費,就從這5萬元支應,不會侵蝕本金。禾姨的老本有銀行保護管理,從這本金裡每個月給禾姨一筆生活費以支應她的日常開銷,其實是非常划算的。
真正會讓信託財產減損的理由,不外乎是信託財產的本金太少、信託財產管理方式過於保守、信託每個月給付項目太多或金額過高,但透過專業的理財規劃顧問細心地安排,就有可能將每一分辛苦賺來的錢,確實地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