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經多次栓塞,該考慮換肝嗎?
栓塞治療為「控制」肝癌的一種手段,無法「永絕後患」,除非患者本身條件無法適用於根除性治療,才「不得不」選擇栓塞,否則一般多會建議以根除性療法為優先考量。
諮詢∕何明志(臺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臺大醫學院醫學系外科副教授)
撰稿∕梁惠雯
68歲的張伯伯患有肝癌,醫師評估不適合開刀,只能以栓塞處理,前後3年已經復發3次,兒子很擔心,提議是否應換肝,由他捐肝?但張伯伯覺得,既然每次復發都能靠栓塞治療,且能夠支撐好一陣子,就不忍心兒子挨一刀,但他也擔心繼續栓塞下去,會不會哪天血管都塞不進去了?
肝癌治療選擇:治本優於治標
肝癌的治療方式有很多種,包括手術切除、射頻燒灼(俗稱電燒)、酒精注射及肝臟移植等,這些均屬於「根除性治療」,能夠將腫瘤清除乾淨,降低復發率;如果單純做栓塞,比較難以確保達到100%腫瘤的控制,尤其大於5公分的腫瘤,有三分之二以上無法以栓塞達成完整的肝癌治療,即使影像檢查結果認為已經治療完全,其復發率也比根除性治療者高。
因此,時至今日,栓塞治療仍被視為「控制」肝癌的一種手段,無法「永絕後患」,除非患者本身條件無法適用於根除性治療,才「不得不」選擇栓塞,否則一般多會建議以根除性療法為優先考量。
簡單來說,「根除性治療」可「治本」,較能夠一勞永逸,栓塞只是「治標」,兩者相較,前者治療效果及長期存活率均優於栓塞。
栓塞非根除性治療
栓塞的治療原理,主要是「塞住」供應肝癌細胞營養及氧氣的血管,來「餓死」癌細胞,達到抗癌的效果。醫師會將導管從患者的鼠蹊部進入股動脈、腹主動脈,然後進到肝內的動脈分支,再把抗癌藥劑注射到肝臟腫瘤血管內,同時以明膠海綿阻斷動脈血流,使癌細胞無法獲得養份及氧氣的供應,而逐漸壞死。
理論上,只要能儘量把導管送到主要供給腫瘤血流的動脈分支,栓塞效果會越好,成功率也越高,每次只需耗費約1小時,治療過程對病人來說相對安全,但仍有部分患者對此種治療反應較差,例如腫瘤內血管較少者、腫瘤內血管來源較多者,或是腫瘤血管角度不易塞入藥劑等,都可能影響到栓塞的成效。
而栓塞治療最大的缺點就在於,栓塞時沒完全殺死腫瘤細胞,可能隨著時間又逐漸增長;或者在治療過程中,有腫瘤細胞擴散至肝臟的其他部位,形成新的腫瘤,必須密切追蹤檢查,注意殘餘的腫瘤是否又再復發,才能盡早再「防堵」。然而復發的時間不一定,會因人而異,常造成患者和家屬極大的心理負擔。
此外,每做一次栓塞,就可能使患者的肝功能變得更差,或是造成動脈血管受損,增加未來移植手術的困難度。因此,儘管對於栓塞治療的次數並無限制,間隔一、兩個月就可做一次,但患者仍需考慮執行次數過多時可能造成的傷害及風險,假使肝功能已經太差、出現併發症,或是腫瘤生長速度太快時,就不宜再做。
利用栓塞爭取換肝機會
醫學上對於換肝時機的認定,與患者復發次數無關,主要是依腫瘤控制情形及其數量、大小等狀況來進行評估。當然,患者年齡最好能夠在70歲以下,其手術風險性較低,術後的生活品質及存活率等較佳,倘若腫瘤已轉移,或是已侵犯至血管者,就不宜進行換肝,只能採用栓塞、放射治療或是標靶治療來控制肝內腫瘤。
台灣目前針對肝臟移植,採行的是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CSF University, USA)的認定標準,也就是單顆腫瘤直徑≦6.5cm,或是腫瘤數量2至3顆者,其最大腫瘤直徑≦4.5cm,且腫瘤直徑總和必須≦8.5cm時,才能施以肝臟移植。近年來醫界亦有考慮再放寬,以使更多患者能符合移植條件。
有時醫師會採行栓塞治療,其目的就不在於根除腫瘤,而是為了幫助患者爭取換肝機會。由於國內器官來源有限、取得不易,等待換肝時間至少需一年以上,因此在等待期間以栓塞治療來因應,防止患者在換肝前病情惡化。有時則是因為患者的腫瘤狀況不符UCSF標準,利用栓塞來減少腫瘤數量或縮減腫瘤大小,待其符合移植標準後才進行換肝,如此預後情形也會更好。
多次復發可考慮換肝
一般而言,腫瘤越大、越多顆,栓塞治療後,復發的機會也越高,到了這個階段,換肝相對會是比較「一勞永逸」的選擇。
肝臟移植除了需終身服用抗排斥藥,以及持續服用抗病毒藥物來避免復發之外,和單純只做栓塞治療相較,換肝後,至少肝功能可維持正常、原有症狀會消失(例如原有肝硬化之相關症狀,換肝後即不復存在),也不需再反覆治療,患者在心理負擔上可相對降低許多。當然,扣除健保給付部分後,移植所需的醫材及藥物自費費用,會較栓塞治療為高。
依照國際性的肝臟移植米蘭標準(Milan University, Italy),目前移植病人的5年存活率可達70%~80%,栓塞則僅有35%~40%,兩者差異極大,因此會建議符合條件的肝癌患者,在癌細胞仍未轉移、腫瘤較小、病情許可的情況下,若無法採行手術或局部消融等根除性治療,即可考慮換肝的可能性。
◎肝臟移植的適應症:
一、當有以下狀況且肝功能很差有肝衰竭情形時,可以考慮換肝。
- 肝硬化:病毒性肝炎、自體免疫疾病、藥物、酒精、不明原因引發之肝硬化等。
- 先天性肝臟代謝性疾病:威爾森症候群、肝醣不足性疾病等。
- 膽道疾病: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先天性膽道閉鎖等。
- 血管性疾病:Budd-Chiari症候群等。
- 其他末期肝臟疾病,無法以傳統方法治療者。
二、原發性肝臟惡性腫瘤,且肝功能不適合腫瘤切除手術者。
三、猛爆性肝炎、藥物引起之急性肝衰竭。
動脈栓塞
動脈栓塞簡介
動脈栓塞,顧名思義是將供應某部份組織的動脈血流阻斷,以達到腫瘤組織的缺血壞死。較常運用於無法開刀的腎臟腫瘤、婦科腫瘤、及肝癌;其中以肝癌的治療效果最好。
肝臟的血液循環與其他器官不同:肝臟的血流供應,25%來自肝動脈,75%來自門靜脈。而肝腫瘤組織幾乎完全由肝動脈供應,所以肝動脈被栓塞後,正常肝組織仍有門靜脈供應血流,不會造成壞死;相對的,肝癌組織則會因缺血、降低氧氣供應,使腫瘤細胞的數目和存活性降低而壞死。
在台灣,使用肝動脈栓塞術治療肝腫瘤已有十餘年了,是目前治療肝癌的重要方式之一。
此種治療方式的作法是:放射科醫師於鼠蹊部局部麻醉後,使用針頭由鼠蹊部穿刺進入病人股動脈。確定針頭進入股動脈,再將導管置入,沿著股動脈逆行至腹部大動脈再延伸至肝動脈內。注入顯影劑,作血管攝影,以確定肝腫瘤的位置、數目及大小、週邊血管分布情形以及門靜脈通暢度。 將導管儘可能的置入肝腫瘤組織的位置後,化學抗癌治療藥物(如adriamycin)經由導管注入血管內,再將含有Gelfoam 止血棉粉末及油性顯影劑(Lipiodol)注入,混合液將會塞住微血管達到栓塞之效果。
在栓塞1-2星期後做電腦斷層攝影可以評估栓塞效果。 肝動脈栓塞術常見的副作用為:發燒、發炎反應、右上腹痛、噁心、嘔吐;但一般此類腹痛及發燒均只維持一週左右。如果超過一週時,則必須作超音波或電腦斷層攝影來確定是否有併發感染或者是否有栓塞的藥劑跑到其他器官的動脈,而造成其他器官缺血性壞死。 一般而言,接受血管栓塞患者存活率一年約80%;兩年約70%;五年約20%。腫瘤較小者(小於5 公分),癒後較佳;但是接受肝動脈栓塞術後一至二年復發率為6-7成。
在以下情形,並不建議採行肝動脈血管栓塞術治療肝癌:
(1)腫瘤小於一公分,無法由血管攝影檢查看到。
(2)腫瘤周邊缺乏血管供應,或腫瘤周邊血管過於細小,造成導管無法靠近腫瘤附近。
(3)腫瘤已侵犯門靜脈系統,造成門靜脈栓塞。
(4)肝硬化程度嚴重者:例如已有腹水、已有出血傾向或嚴重食道靜脈曲張者。
由於肝癌以亞洲人種的發生率特高,我國也針對高危險群如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病人,作定期血液抽檢及超音波篩檢,以期達成早期偵測出肝癌的目的。儘管如此,如今仍僅有 15 ~ 30 % 的病人在肝癌診斷確定後可接受外科手術治療,而無法接受手術治療的病人卻佔一半以上,故外科手術之外的治療非常重要。它包括經導管動脈栓塞、超音波引導下酒精治療、超音波引導下 RF 熱治療、放射治療、化學治療等療法,而經導管動脈栓塞是最常用為外科手術之外的第二選擇。
經導管動脈栓塞,簡稱 TAE ( transcatheter arterial embolization ),其原理是基於肝癌絕大多數為高血管性的腫瘤,其所需血液及營養 90 ~ 95 % 是由肝動脈所供應,故利用栓塞物把肝動脈阻塞,使肝癌細胞因沒有血流供應而缺氧壞死。
栓塞並不是根除性治療,肝腫瘤有時會有很多動脈從不同方向供應血流,故可能會重覆栓塞(約間隔 1 個月)或輔以局部酒精注射治療殘存腫瘤。
如何施行肝動脈栓塞術?
通常醫師會為您在鼠蹊部,實行局部麻醉再由股動脈插入導管放置到欲栓塞之肝動脈,再由導管注入栓塞物質,或加入抗癌藥物及油性溶劑,引起栓塞部位肝動脈血管阻塞,造成腫瘤細胞得不到血液營養供應而壞死。
檢查前注意事項
- 填寫檢查同意書。
- 檢查前,兩側腹股溝及會陰部位毛髮剃光洗淨,以利消毒及穿刺。
- 檢查前 4 小時開始禁食。
- 靜脈點滴注射。
- 檢查前更換手術衣。
- 備齊醫囑之檢驗報告。
檢查後注意事項
- 為避免穿刺部位出血,檢查後應臥床 24 小時,並以紗布、砂袋加壓穿刺部位 8 小時,穿刺部位應保持平直,不可彎曲,防止再出血。若穿刺部位有濕粘或麻木、冰冷的感覺或周圍有紅腫疼痛情形,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
- 臥床過程可請家屬協助按摩肢體以減輕不適
- 檢查後 2 小時如無噁心、嘔吐可酌量進食。
- 檢查後,第 2 天,如無出血,穿刺部位之膠布可以撕掉。
- 檢查後 1 週內勿提重物,且腹部避免直接碰撞硬物
- 檢查後部份病人會有噁心、嘔吐、發燒、上腹灼燒感、悶痛情形;此乃栓塞後常有之反應,通常在 3 ~ 5 天會慢慢消失。如症狀嚴重,請告知醫護人員,我們會為您做適當的處理。
出院後注意事項
- 應遵醫囑按時返院檢查、追蹤。
- 採均衡飲食。
- 保持心情愉快。
製作單位:醫學影像部 編碼:HE-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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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暨體系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