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不見好慌張?每個人都有可能不小心掉了皮夾,最麻煩的就是錢包中最重要的身分證了,若遺失很多事情都會變得不方便,務必盡快申請補發,重新申請身分證的流程為何?需要攜帶什麼文件呢?現在就跟著小編手把手一步步快速拿回你的身分證吧!
Step1.掛失
身分證掉了就跟信用卡掉了一樣要先掛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目前國民身分證掛失有以下三種方式:
*電話掛失:直接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辦理
*網路掛失(無自然人憑證):需輸入戶籍地址、父/母姓名等相關資料
*網路掛失(有自然人憑證):直接以自然人憑證確認身份
Step2.準備相關文件
*本人2年內所拍攝的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相片1張。若申請人之相片掃描建檔取像日期在二年內,並經核對人貌相符者,可以不用繳交照片
*當事人戶口名簿或附有照片能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例如健保卡、護照、駕照、畢業證書、退伍令等等
*當事人印章或簽名
*補辦規費新臺幣200元
如果你對原本身分證上的照片不甚滿意,趁掉了身分證也可以使用全新照片補上喔, stylelab 提供精緻證件照拍攝服務,還有專人幫你梳化妝髮,拍攝後3小時提供Email校稿,定稿後30分鐘內就可以取件囉!拿到超美證件照快速又方便,可以立刻帶著熱騰騰剛出爐的證件照去戶政事務所換發全新的身分證。而且一張證件照也能用在補辦其他文件上!
Step3.抽空至戶政事務所
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身分證,趕快打開google map查查現在離你最近的戶政事務所在哪兒吧!2014年7月1日起全國戶政事務所都開放民眾跨區補辦身分證,不必特別回到戶籍地辦理,方便許多囉。
Step4.等10分鐘製卡
製卡時間大約十分鐘,然後就可以拿到全新的身分證啦。
如果你的身分證掉了且未滿14歲的話請注意!
未滿14歲的請領者,由法定代理人為之,本人應親自到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父或母不能共同申辦時,應附另一方同意書,單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者則免。
如果還是不清楚的朋友,可以上內政部戶政司查詢換發國民身分證相關規定,也有非常詳細的流程說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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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遺失辦理補發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遺失身分證。
一、先行掛失身分證。
1.上班時間本人親自或以電話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非上班時間申請辦理掛失國民身分證,請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即可受理國民身分證掛失註記服務,且於次一上班日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致電確認,協助當事人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人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2-81958151』掛失身分證。 3.以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
二、僅限本人親自申請,須備文件如下:
1.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護照、10年內畢業證書、學生證、退伍令等,俾便查驗後辦理。
2.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3.規費新臺幣200元。
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
申請人
- 初領或補領:
- (1) 年滿14歲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 (2) 未滿14歲請領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由法定代理人委託當事人直系血親尊親屬代為申請,當事人應親自到場核對人貌。
- 換領:
- (1) 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 (2) 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應備證件
- 初領或補領:
- (1)年滿14歲:
- (a) 本人印章(或簽名)。
- (b) 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c) 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相片影像建檔日期在2年內,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資訊-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www.ris.gov.tw/app/portal/187查詢,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www.ris.gov.tw/app/portal/765 上傳數位相片)。
- (2)未滿14歲:
- (a) 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如法定代理人無法共同辦理,應由未到場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如法定代理人委託當事人直系血親尊親屬代為申請,由法定代理人共同出具委託書,受託人並應出具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如同意書或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 (b) 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c) 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相片影像建檔日期在2年內,經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資訊-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查詢,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上傳數位相片)。
- (1)年滿14歲:
- 換領:
- (1) 本人舊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未滿14歲者,另提憑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如法定代理人無法共同辦理,應由未到場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如同意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 (2) 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換領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之情形,請參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資訊-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查詢,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上傳數位相片)。
- (3)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具委託書(如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注意事項
- 戶政事務所核對當事人容貌產生疑義時,當事人須另附其他有相片之證件或相關人證,以確定身分【視戶政事務所之認定】。
受理戶政事務所
- 初領、補領: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
- 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有毀損或更換相片之情形者,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 持有舊式國民身分證尚未換領新式國民身分證,須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
更新日期:民國111年6月28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外交部
證件遺失是每個人一生中可能會遇到的情況之一,本文針對身分證、居留證、健保卡、駕照、護照等重要證件,彙整遺失後之補辦流程,帶您快速看申辦步驟、應備文件、所需費用及工作天數等資訊,讓您輕鬆完成辦理。
一、概述
項目 | 概述 | 補發費用 (新臺幣/元) | 參考來源 |
身分證 | 先掛失 → 申請補發 | 200元 | 內政部 |
居留證 | 申請換領 (若遺失原因為失竊,請先至「警察局」報案) | 500元 (永久居留證1千元) | 內政部移民署 |
健保卡 | 申請補發 | 200元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
駕照 | 申請補發 (如有違規、道安講習案件未結清者,應先結清) | 200元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行照 | 申請補發 (如有違章、欠稅費及違反牌照稅,應先結清) | 汽車200元/機車150元 | 交通部公路總局 |
護照 | (一) 國內遺失: 1. 護照未逾效期:至「警察局」報案 → 申辦補發 2. 護照已逾效期:申請換發 (二) 國外遺失: 1. 回國申辦:至鄰近「駐外館處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入國證明書 → 入境後再申請補發 2. 國外申辦:至鄰近「駐外館處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補(換)發 | 國內補(換)發:1,300元 (未滿14歲為900元) | 外交部 |
國外換發:無晶片護照美金10元;晶片護照美金45元 (未滿14歲或已年滿18歲之尚未免除兵役義務者為美金31元) |
二、身分證
若遺失身分證,請務必盡快辦理掛失,並進行補發申請。掛失後若找回身分證,可取消掛失。以下摘要辦理身分證掛失及補發方式,若是透過臨櫃或電話申辦以下項目,且申請人為未滿14歲,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 1
辦理掛失
可透過以下方式辦理:方式 說明 線上申辦
(2種方式)自然人憑證 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自然人憑證)>辦理。 免自然人憑證 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辦理。 電話申辦 1. 上班時間可撥打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或1996辦理。
2. 非上班時間請撥打1996辦理。
3. 人在國外請撥打國際電話886-2-81958151。臨櫃申辦 於上班時間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2
申請補發
攜帶以下應備文件,本人親自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並支付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戶口名簿或具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例如:護照、10年內畢業證書、學生證、退伍令等)
近2年2吋照片1張 (請參閱<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由此進行<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
本人印章或簽名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申請人未滿14歲)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國民身分證專區【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民國111年6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三、居留證
在一般情況下遺失居留證,申請補發即可;若是遺失原因為失竊,請先至警察局報案,再申請補發程序。
- 1
至警察局報案 (若遺失原因為失竊)
前往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 - 2
申請補發
攜帶以下應備文件,本人親自前往居住地移民署「服務站」辦理補發,並支付工本費新臺幣500元 (永久居留證為1千元):
👉 外國與外僑學生可透過<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
申請表 (請於內政部移民署下載<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
近1年2吋照片1張 (與<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相同)
繳驗護照
居留證遺失聲明書或報案證明
申請居留目的之證明文件(驗正本收影本) - 3
領取居留證
製卡所需時間為10個工作天,申請人憑「繳款收據」於服務站領取。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外國人申請辦理或展延補發外僑居留證或居留原因變更送件須知【資料來源: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民國111年4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 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線上申請 提供外國與外僑人士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之學生,自行線上申辦居留證相關事宜,包含首次辦理、延期、資料異動、換證、轉學與補發申請。
四、健保卡
健保卡遺失不需要掛失,申請補發即可,可透過臨櫃或線上申辦,並支付工本費新臺幣200元,繳納方式可參閱<健保卡工本費繳納方式及手續費一覽表>。以下應備清單供您參考:
2吋照片1張 (請參閱<健保卡相片規格範例>)
- 👉 選擇「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以戶政傳送之身分證相片製發;未領身分證之國人,可請戶政事務所通報「製發有相片健保卡(相片待補)」,後至<健保卡相片上傳平台>補傳相片。
- 👉 選擇「線上」申辦:線上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後上傳照片,詳情請參閱<網路申辦>。
本人及代理人(若需要的話)<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 選擇「郵局」臨櫃辦理:須檢附正反面影本1份。
臨櫃申辦
選擇辦理地點 (點擊連結查看詳情) | 繳費方式 | 領卡方式 | 領卡時間 (以工作天計算) |
各地健保署 | 現金、信用卡、電子票證 | 現場領卡 (變更身分證號者無法當日領卡) | 15~30分鐘 |
郵局 | 現金 | 掛號郵寄 | 5~7天 |
戶政事務所 (與身分證同時遺失可一併辦理) | ATM、超商、金融機構 | 掛號郵寄 | 4~6天 |
鄉鎮市區公所 (投保於鄉鎮市區公所) | ATM、超商、金融機構、全國繳費網 | 掛號郵寄 | 2~5天 |
線上申辦
選擇憑證方式 (點擊連結查看詳情) | 申辦方式 | 繳費方式 | 領卡方式 | 領卡時間 (以工作天計算) |
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 | 登入<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辦理 | 持單繳納(限郵寄領卡)、申請者活期帳戶、網路ATM | 掛號郵寄 | 2~5天 |
預約現場領卡 | 繳費後2天 | |||
手機申辦 |
| 申請者活期帳戶 | 掛號郵寄 | 2~5天 |
預約現場領卡 | 繳費後2天 | |||
免憑證 | 至<申請健保卡-免憑證專區>辦理 | 申請者活期帳戶、網路ATM | 預約現場領卡 | 繳費後2天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開更換、補發健保卡【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民國111年6月】
>>【行動版】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操作步驟說明【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民國111年5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 申請換發健保卡(臨櫃) 因健保卡遺失、卡片折(毀)損、更換照片、身分資料變更(如變更姓名或身分證號)等原因申請換發健保卡者,均可申請。
五、駕照、行照
欲申辦駕照或行照補換發,請親自前往各公路總局<監理所(站)>,並請在辦理之前,先行電洽該監理所(站)是否提供相關服務。
項目 | 駕照 | 行照 |
規費 | 200元 | 汽車200元/機車150元 |
應備證件 |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身分證、軍人身分證、居留證等) 近2年1吋照片2張 汽(機)車駕駛人審驗暨各項異動登記書 1份 (可由此<下載申辦表格>) 代辦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非本人辦理時提供) | 個人名義:車主身分證文件正本 (身分證、軍人身分證、居留證)及印章 公司名義:核准登記之公文(含登記表)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及印章 行號名義:核准登記之公文或行號登記證明書及印章 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若公司、行號提供上述文件為影本者)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有效期間在30天以上) |
注意事項 | 1. 申請前,請先確認違規、道安講習案件已結清。 2. 職業駕照已屆審驗日期者,須同時辦理<駕照審驗>。 | 1. 申請前,請先確認違章、欠稅費及違反牌照稅已結清 (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2. 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已屆指定檢驗日期者,請先辦理<定期檢驗>。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補發行照。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國內駕照<遺失與毀損補發>【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民國111年5月】
>>行照遺失損壞換發【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民國111年5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 汽機車補發行照 如欲申請汽機車行照補發,可加入監理服務網會員,進行線上申辦;或者攜帶應備證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異動窗口辦理。
六、護照
在國內或國外(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遺失護照,可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申請補發,以下摘要護照補發之申請流程。若由旅行社代為辦理,請向旅行社確認應備文件清單。
國內遺失
- 1
至警察局報案 (遺失已逾效期之護照,以換發方式辦理,無須向警察局報案)
持身分證明文件,前往警察局報案,取得「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 - 2
申請補(換)發
攜帶以下應備文件,由本人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辦事處」申辦,並支付規費新臺幣1,300元 (未滿14歲為900元):
「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正本 (已逾效期之護照則免提供)
申請表 (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載<簡式護照資料表-國內申請護照專用>)
近6個月2吋照片2張 (請參閱<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申請人為未滿14歲且未領有新式身分證者,請提供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法定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文件 (申請人為未滿18歲或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者須提供) - 3
領取護照
於繳費次日起5個工作天後,憑以下應備文件領取:
👉 若有提前領照的需求,可透過加收速件處理費,每提前1個工作天加收300元,請參閱<國內護照規費及加收速件處理費說明書>。
繳款收據正本
本人或代領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申請人為未滿14歲者,須由代領人領取,且代領人須年滿18歲)
國外遺失國內申辦
- 1
至駐外館處辦理入國證明書
先向「駐外館處」申辦「入國證明書」 - 2
入境時取得入國登記證
憑入國證明書返國,於入境時,取得內政部移民署所核發之「入國登記證」,其附記事由為「遺失護照」。 - 3
申請補發
攜帶以下應備文件,由本人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辦事處」申辦,並支付規費新臺幣1,300元 (未滿14歲為900元):
入國登記證 (一併附上入國證明書正本或影本) 或戶籍遷入登記之戶籍資料正本
申請表 (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載<簡式護照資料表-國內申請護照專用>)
近6個月2吋照片2張 (請參閱<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申請人為未滿14歲且未領有新式身分證者,請提供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法定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監護權證明文件 (申請人為未滿18歲或滿18歲以上受監護宣告者須提供) - 4
領取護照
於繳費次日起5個工作天後,憑以下應備文件領取:
👉 若有提前領照的需求,可透過加收速件處理費,每提前1個工作天加收300元,請參閱<國內護照規費及加收速件處理費說明書>。
繳款收據正本
本人或代領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申請人為未滿14歲者,須由代領人領取,且代領人須年滿18歲)
國外遺失國外申辦
- 1
至當地警察局報案
至當地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若遇當地警察機關不受理或不發給,請自行書寫「遺失護照說明書」。 - 2
前往駐外館處申請補(換)發
就近前往「駐外館處」申辦,並支付以下工本費。此外,下列應備文件僅供參考,建議事先電洽該駐外館處,確認申辦資格及應備文件:
1. 晶片護照:工本費美金45元 ,若是申請人未滿14歲或已年滿18歲之尚未免除兵役義務者,則為美金31元
2. 無晶片護照:美金10元
申請表 (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載<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
近6個月2吋照片2張 (請參閱<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當地身分證件 (例如:外國護照、當地居留證件)
報案證明或遺失護照說明書
其他依駐外館所規定之證明文件 - 3
領取護照
依各駐外館規定為主。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護照【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民國111年6月】
>>在臺有戶籍國民在國內申請換發普通護照說明書【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民國111年3月】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民國110年2月】
>>遺失未逾效期護照在國內申請補發說明書【資料來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民國109年12月】
>>中華民國護照遺失申報表【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民國1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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