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意思是什麼?信託費用、種類有哪些?
最後更新:2021-07-01
信託帳戶是什麼?基金能做信託嗎?信託種類有哪些?
以上幾個問題是提到信託時,最多人會冒出的疑問。
信託這個詞,一般會在會計師或者財務顧問在談家族資產傳承(也就是遺產繼承)議題時會寄到
市場先生這次要帶解釋信託的一些基本知識,最後你或許會發現,信託並不一定是有錢人的專利。
信託意思是什麼?信託架構是怎樣?
根據信託法的定義,信託為「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看似饒口的信託意思,市場先生替你整理成下圖:
簡單說,信託就是將有財產規劃需求的人為「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信託契約來移轉信託財產。
受託人則必須依照信託契約的目的,來管理、處分並交予信託財產給「受益人」。
於此同時,委託人亦能指定「信託監察人」,依照法律與信託文件的規定,來監督受託人是某符合信託契約的目的來管理信託財產。
舉個例子,A父母因擔心將一次性將財產贈與C兒子,會被一次敗光。因此將財產1000萬台幣作為信託財產,與受託人B銀行簽訂一項目的為,等值分批10年將這筆信託財產交付給兒子的信託契約。
因此,B銀行得依照信用契約目的,將信託財產扣除必要費用後,每年分批交付一筆金額給兒子C。
成立信託有哪些好處?只有「有錢人」才有必要成立信託帳戶嗎?
事實上,信託並非有錢人的專屬福利。
根據胡碩勻會計師所著作的《節稅的佈局(2020年版本)》一書,成立信託其實有3大好處:
1.信託的財產擁有獨立性
根據《信託法》規定,屬於信託財產的債權與屬於該信託財產的債務可以互相抵消。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今天當委託人將信託委託給受託人時,這筆信託財產並不會因為受託人本身的欠債,作為抵銷受託人的債務。
此外,當受託人死亡時也不能將信託財產,納入受託人的遺產之中。
也就是說,這筆信託財產,都會依照信託契約的目的,回到信託受益人身上。
2. 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當委託人的財產進入信託之後,便會成為受託人名下的財產。
因此若委託人在信託成立之後,才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人都不得以對該筆信託財產做強制執行。
所以信託財產將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3.信託關係的存續性
透過信託機制,縱使委託人過世,受託人仍舊會依照信託契約的目的,來管理、處置與交付信託財產給予受益人。
舉個例子,「委託人甲男」以一間有收租金的房產作為信託財產,委託「乙銀行為受託人」,信託契約目的為每年將部分租金撥付給「受益人丙小孩」。如此一來,縱使甲男因故過世,丙小孩仍舊可以持續收到一筆資金來維持生活。
由這些角度看來,信託的確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只要你想要未雨綢繆讓你的財產轉移過程更有保障,都可以成立信託帳戶。
另有一種說法是,若小孩(受益人)為身障者或因為其他因素,未來可能而無法自力更生或確處置財產,其實成立信託更能有所保障。
信託有哪些種類?信託費用要多少?
信託種類能依照受益人的不同,區分成以下3種信託種類:
- 自益信託:受益人為「委託人自己」,好處是當信託成立及消滅時,均無課贈與稅的問題。
- 他益信託:受益人為「委託人的子女、親人或其他特定人」,信託成立時有贈與稅與所得稅問題。
- 公益信託:以慈善、文化、學術等公共利益為目的的信託。受益人為「不特定多數人」。公益信託的委託人可以列報捐贈支出,且公益信託的免稅標準比財團法人還要寬鬆許多。
至於成立信託著費用多少?其實信託會有「信託規劃顧問費」、「簽約手續費」與「信託管理費」等費用,約略的信託費用整理如下表:
信託費用要多少? | |
規劃顧問費 | 依照個案洽談,但身障公益類的通常較低 |
簽約手續費 | 信託財產總額的0.1%(最低3,000~10,000元) |
信託管理費 | 每年按照信託財產淨值的0.2%~2%徵收、(每月最低1,000~5,000) |
資料來源:《節稅的佈局(2020年版)》 |
快速總結:信託意思是什麼?
- 信託就是將有財產規劃需求的人為「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信託契約來移轉信託財產。
- 成立信託其實有3大好處:獨立性、不得強制執行、存續性
- 信託有3種類型:自益信託、他益信託與公益信託
- 信託會有「信託規劃顧問費」、「簽約手續費」與「信託管理費」等費用
參考資料:
書籍:《節稅的佈局(2020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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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信託
- 有價證券信託(借券)
- 有價證券信託(贈與)
- 規劃型金錢信託
- 員工股票信託
- 員工持股信託
- 外資保管及外(陸)籍集合專戶
『信託』就是您(委託人)與台新銀行(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後交付財產,由本行基於受託人身分為您指定之受益人的利益,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或運用信託財產。以『信託』方式來管理財產,可以同時達到信託贈與節稅、財產掌控、資產保護、穩健投資及財產分配的目的。
若您想進一步了解信託產品,請洽詢台新銀行信託業務部:(02)5576-3683、(02)5576-3684、(02)5576-1287
:(02)5576-3355, (02)5576-3683, (02)5576-3675
信託架構
成立信託的好處
信託最吸引人之處,在於擁有信託贈與節稅、保有財產掌控權、資產保護及延續、財產適當分配及穩健理財活化財富等五大好處。
(1)信託贈與節稅
依稅法規定,每人每年只有基本的贈與免稅額,超出部分必須繳納贈與稅;若能善用『信託』,可享有時間所帶來的折現利益節稅效果,輕鬆做好贈與下一代財產的規劃。
(2)保有財產掌控權
以往,父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後,父母就失去財產的控制權;但透過信託贈與規劃,父母可於契約保留隨時取回贈與財產的權利,保有完全控制財產的權力。
(3)資產保護及延續
只要您成立信託是出於善意,信託財產在法令(註)保護下,是不會被任何人強制執行,藉此可以確實保障您資產的延續。
(4)財產適當分配
財產的擁有者可以透過信託契約,決定財產的受益人及分配的比例,避免因部分家庭成員複雜而產生因爭產對簿公堂的問題。
(5)穩健理財活化財富
財產成立『信託』透過適當的資產配置,運用於固定收益性或投資型商品,得以活化您的財富!
注意事項
(註) 依據信託法第十二條規定,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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