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勞 仲介費用

外 勞 仲介費用

外勞仲介費用介紹

一般來說申請家庭看護的費用,分為三大類:

1.申請看護仲介費

2.看護薪水&每個月的固定支出

3.其他費用

我們先看看法規規定吧

『為避免人力仲介公司不當向雇主和外國人收取費用,已訂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範仲介公司得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以聘僱外籍勞工為例: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1個月薪資)及服務費(每年2,000元);另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以聘僱外籍勞工為例:第1年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第2年每月不得超過1,700元、第3年以上每月不得超過1,500元)』

一、申請看護仲介費

如法規所規定,不能超過外籍勞工第1個月薪資,即0~17,000元,但坊間其實收費機制很亂,從10,000~50,000,甚至五萬以上都有,至於確定收多少則是僱主和仲介談,每家略有不同,通常服務好的優良仲介僱主會願意付好一點的價格,收費低的要搶客,既然你沒付什麼費用自然也得不到好服務。我也聽過外勞進來交給僱主後就什麼都不管的仲介。選擇合法合規的公司,至少價格會在規範的範圍內,不會漫天開價,不然被檢舉,仲介公司就不用玩了!

二、看護薪水&每個月的固定支出

外勞每月支出項目有:

A.外勞的底薪:政府是統一規範家庭類外勞的底薪為17,000,就如我們的基本薪資一樣,因此只能高不能低,是不能隨意減薪的,當然他的工作表現非常好,您要加薪是絕對沒問題的。

B.加班費:政府規定家庭類外勞一週有一天的休假(並非週休二日),但是多數的外勞都選擇不放假,因此加班費就是看那個月外勞未休幾個週日來計算。
外籍家庭看護加班費計算方式:17,000/30= 567元 (一天)

C.健保費:雇主負擔額依照現行健保最低投保級距25,250計算,負擔金額為1,238元

D.就業安定費:每月2,000元,繳納至政府專戶,就業安定基金有用途有非常多,例如:辦理創業貸款、辦理失業輔助及失業保險規劃、辦理獎助雇主配合推動就業安定、辦理提升勞工福祉、辦理外國人聘僱管理、等等..

E.職災保險費:勞保局111年5月1日起擴大納保,將家事移工列入加保對象,雇主每月負擔45元,保障移工工作安全。

所以合計如果你是僱主的話,請外勞每個月就是(A+B+C+D+E)$22,551或23,118

三、其它費用

保險費:政府規定外勞是要投保意外險的,一年保費約500~700元,人都有不小心的時候,看過太多外勞受傷或出意外的事件了,平均下來一天不到兩塊的費用,建議該花還是要花!

特休:家庭類外勞就是一年享有七天特休假,第二年也是七天,並非如台灣勞基法隨著年資增加。

服務費:雇主支付給仲介的服務費用,一年為2,000元。

專家建議:第一次請外勞,找一個信任的好仲介問清楚服務範圍與價格,能接受的話再合作,一簽約後續最少要麻煩三年。

 外勞來台灣幾乎都是在母國有借貸支付國外的仲介費用才能來台工作賺錢,離鄉背井出外打拚也不容易。目前台灣看護工極度缺乏人力,外勞在這方面也算幫了大忙。因此互相體諒彼此辛苦,給他們多一些適應時間,他們都是很願意學習的,畢竟表現好才有留下來繼續工作的可能,雇主方面如有一位長期配合的外勞,不需再重複教導生活事項與病人習慣,對家人來說才是一件減輕負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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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外籍看護逾25萬人,不少家有年邁或失能的長者長年倚賴外籍看護工照顧。近兩年,受新冠肺炎衝擊,移工引進全暫停,國內外籍看護市場大缺工,打亂法定的人力仲介市場。

面對違法超收亂象的市場,仲介費要多少才算合理?本文整理各項法定的仲介費、及相關費用標準,鼓勵家屬檢舉趁疫情大賺不義財的黑心仲介。

申請一名外籍看護到家裡來,家屬事先要帶長輩往返醫院評估,取得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下一步是要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招募許可函」,正式進入申請外籍看護的流程

在台灣,9成以上家庭選擇尋求人力仲介公司的服務,一般來說,申請家庭看護的費用分為三大類:

  • 申請外籍看護的仲介費
  • 每個月外籍看護的薪水
  • 保險、健保等其他雜費

各項雜支、收費項目令人暈頭轉向,到底價格要多少才算合理?

好仲介怎麼選?詳見,月薪坐地起價、雇主月負擔近4萬 拒當冤大頭、選擇好仲介眉角大解析

介紹費1萬7千元是標準,「買工費」屬非法

依法,仲介公司得向僱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仲介費),收費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一個月的薪資,以家庭看護工為例,即不可超過1萬7千元;法律並規定,仲介可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第二年不得超過1700元、第三年以上每月不得超過1500元。

言下之意,政府明訂仲介就只能向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17000元、每年服務費2000元,超過上述費用即為違法。

目前,由於外籍看護缺工,不少雇主反應仲介除收取「介紹費外」,還收取3-5萬不等的「買工費」。

事實上,「買工費」發生在國外,母國的仲介或介紹人(俗稱牛頭)會到鄉下找移工到訓練所,移工進入訓練所後,仲介端要付給牛頭錢,為仲介與仲介端的交易成本。然而,目前因疫情衝擊,大多外籍看護非由國外引進,多是國內雇主轉換,因此仲介端也無「買工費」成本。

總結來說,買工費不僅不在交易成本內,台灣仲介以移工輸出國的名義向雇主收取費用,是違法行為。

違法超收亂象,詳見:外籍看護大缺工 仲介費、買工費非法超收 家屬被迫買單

月薪雜項支出多,「移工仲介費」屬違法

外籍看護進入家庭後,雇主每個月除了看護的月薪1萬7千餘元外,加班費(每日567元*4天)、三餐費用及保險費;每月需繳納政府2000元就業安定費。至於仲介端,則雇主要給付服務費每年2000元(每月約167元)。

除此之外,移工依法每月給付仲介每月約1800的服務費(第一年),雇主與外籍看護普遍會另外進行勞資協議,由雇主代付。

目前也有照顧家屬反應,家中外籍看護另外要給台灣仲介公司「移工仲介費」(俗稱咖啡錢,通常為輸出國給台灣仲介公司的抽成,若有收取多轉嫁給移工),市面上收費平均落在5-7萬。台灣現行規定不可收取,移工不需要向仲介繳納「移工仲介費」。

移工至今遲遲進不來,撤簽能不能退仲介費?

以往,引進一名外籍看護等待期平均約4個月;近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台灣引進移工限於停頓,外籍看護市場大缺工,平均等待期逾一年。

不堪等待期過長,不少家庭選擇向原本合作的仲介公司撤簽,另外尋求其他仲介公司合作、或尋求長期照護機構喘息。

撤簽後,仲介可以不退「仲介費」嗎?對此,應視雇主與仲介當初簽訂的契約決定。

檢舉黑心仲介違法超收 2萬元檢舉獎金!

為防止仲介公司巧立名目或假借名義向雇主或移工收取額外費用,依照就業服務法明文規範,仲介公司收取費用、項目及金額都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若有超收即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

言下之意,若仲介在簽約時收取介紹費外,還另外收「買工費」,或向家中外籍看戶收「移工仲介費」,即屬違法,雇主可向勞動部勞發署及各縣市勞工局外勞服務科提出檢舉。

只要附上檢舉人姓名、檢舉人身分證字號或外僑居留證號碼或護照號碼、聯絡地址或電話。並載明被檢舉人姓名、被檢舉公司(商號)名稱、負責人姓名或營業地址;並填寫涉嫌違法規定的具體事項、違規地點、時間等相關佐證資料或可供調查線索。檢舉案成立後,公部門會寄發獎勵金通知書,並發2萬元檢舉獎勵金。

外 勞 仲介費用

想請外勞的新手看過來,解開你心中的外勞費用疑惑!

天啊!事情實在忙不過來,照顧生病家人只有一雙手是遠遠不夠的。24小時都需要有人在身邊照顧的家人,請外勞似乎是一個好方法,專人專責照顧,又比請台灣看護便宜,比較能負擔得起。

阿福雖然很希望可以增加台灣看護的就業空間,但是很實際的問題是相比之下,24小時的看護費用,如果可以請外勞來幫忙的話確實是可以省下不少錢?至於到底是可以省多少錢呢?我來幫大家整理分析。

我們來看看整個請外勞來家裡幫忙的流程裡,總共會有四個人:

外 勞 仲介費用

你符合申請資格拿到台灣政府發的外勞招募函就可以與國外連絡,挑你喜歡的外勞進來工作,那因為中間要和國外聯絡語言不通、程序文件比較繁雜,所以大部份人都是找外勞仲介幫忙處理。我也覺得這樣比較好。

依僱主(你)的角色來說,每月要付的費用就是給台灣政府的費用與每月請外勞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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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周日算休假,若要上班要給加班費;若工作滿一年後也有每年七天外勞特休

*就業安定費:因為外勞來台剝奪本國人的就業機會,政府另外徵收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基金,供做增進勞工福利與處理外勞的一些行政雜務開支。如果是一般的家庭看護工每個月就是二千元;如是家庭幫傭則每個月就是五千元。

 所以合計如果你是僱主的話,請外勞每個月就是 $22,326

至於其它費用呢?

剛剛提到了大部份人都是委託外勞仲介辦理,那麼僱主要付多少錢給仲介呢?仲介費是多少錢呢?好像有聽說0元仲介費,那又是怎麼回事?

我們剛剛整理的費用,基本上是沒有彈性,照法規走。該多少就多少,但接下來要說的,以下重點請劃線:

如果你是委託外勞仲介辦理的話,會有仲介費。癈話嘛,請人做事當然要出錢呀,外勞仲介又不是慈善事業。那為何坊間有0元仲介費一說呢?請大家看這篇文章即可真相大白:0元仲介費?真的假的?

回歸原點,政府規定外勞仲介向你收的仲介費不能超過外勞一個月的薪水,也就是上述的的$17,000 。至於收多少則是僱主和仲介談,每家略有不同,通常服務好的優良仲介僱主會願意付好一點的價格,收費低的要搶客,既然你沒付什麼費用自然也得不到好服務。我有聽過外勞進來交給僱主後就什麼都不管的仲介。

但是目前市場上,實際價格很亂$3,000-$30,000都有,除了服務本身有差異以外,各個國外仲介的收費也有差異,會有其它的收費名目。

結論:第一次請外勞的話,找一個信任的好仲介問清楚服務範圍與價格,能接受的話再合作,不要因為急或覺得收費便宜而簽約,一簽約後續最少要麻煩三年。

那還有其它費用嗎?機票?三節?

這部份是由外勞自行負擔,除非你們簽定的勞動契約內容有註明,不然僱主是沒有責任。有些工作得很好的外勞,僱主也會主動付費以此做為獎金或鼓勵。也是希望外勞願意繼續留任。

再來,那你知道家裡請的外勞,要付多少錢嗎?

外 勞 仲介費用

外勞來台灣幾乎都是在母國有借貸支付國外的仲介費用才能來台工作賺錢,離鄉背井出外打拚也不容易。目前台灣看護工極度缺乏人力,外勞在這方面也算幫了大忙。

如果你正有請外勞的考量的話,建議你先評估看看自己是否有申請外勞的資格?免得空歡喜一場。可以看看阿福在這二篇的分析,都很清楚:

《巴氏量表是什麼?分數怎麼算?》

《請醫生開巴氏量表的五大說服法 》

再來,你一定會需要了解外勞的申請流程可以看這篇文章《申請外籍看護七大步驟好簡單!》

萬一你真的不懂,很怕被騙,有需要阿福幫忙再請來電... 

外勞仲介費誰付?

勞動部說明,外籍勞工在臺工作3年期滿後,原雇主願意續聘或原雇主未續聘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受委託辦理期滿續聘或轉聘作業的仲介機構,得向雇主或新雇主收取登記及介紹(通常合稱仲介費),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1個月薪資;對於外籍勞工則不得再收取仲介費,只能收取服務,金額在第3年以後每個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且 ...

外勞薪資是多少?

家庭類移工薪資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但不得低於新臺幣1萬7,000元(泰國籍依簽約年度之基法基本薪資),且自111年8月10日起,新入境之移工或已在臺之移工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雇主重新簽訂勞動契約時,月薪調高至新臺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