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皓明(認證法律人) 、張學昌(認證法律人) ‧ 消費‧借還錢‧契約 / 一般買賣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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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這篇文章有幫助到你的話,請給我一個讚,謝謝。 網站採用CC授權,內容歡迎轉載分享。 有女顧客拿幾天前在佳佳服飾店裡購買的上衣和褲子來退貨,主張消費者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如果不答應讓她退貨退錢,就要對店家提告。但佳佳服飾店認為,都有把退換貨的規定明確張貼在牆面上,認為女顧客在買的時候就知道不能退了,現在來要求退貨並不合理。 撰文:恩典法律事務所 沈俊豪律師 顧客向店家表示要退貨,舉出法律保障消費者有七天的鑑賞期,消費者可以自由的退貨,這樣到底對不對呢?瑕疵品退貨也不可以嗎?在網路上面購物都可以退貨,為什麼這店家不讓消費者退貨?女顧客到底可不可主張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而要求退衣服、退錢呢? 其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所謂「七天鑑賞期」,是針對利用網路、電話、郵購雜誌或是電視購物的消費者,以及訪問交易的消費者才會享有的權利。因為在透過通訊方式購買商品時,不能親自接觸到商品,或像是走在路上突然被推銷的時候,消費者並沒有足夠的時間去確認自己是否要購買這個商品,所以法律才賦予透過這兩類消費管道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在七天之內可以無條件、不附任何理由要求退費,也不需要負擔任何買賣的價金。所以,並不是所有的消費者一律都享有「七天鑑賞期」。而且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只適用在消費者跟企業經營者購買的情形,如果是個人賣家利用網路等平台自行交易,也沒有七天鑑賞期的權利。 如果不是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情形,消費者在一般實體店面購物,法律上並沒有七天鑑賞期的規定,除非是店家為了招攬客戶所特別給消費者的退換貨規則,則屬於各自店家的自由,和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的七天鑑賞期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如果在實體店面購買東西,而店家沒有無條件退貨的規定,又沒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情形下,消費者是無法以「七天鑑賞期」來主張無條件退貨。 不過,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是新品,買回家後發現商品有瑕疵,不論是網路購物或者在實體店面購物,原則上還是可以享有退貨、更換新品,或者要求賠償退款等法律上權利的。至於,案例中的女顧客說也要退另外一件有瑕疵的褲子,因為當時在購買這件褲子時,那位顧客已經明確的知道這件褲子本身是有瑕疵的拍賣商品,店家已經做大幅度的降價,所以女顧客購買了以後,就不能再以這個瑕疵存在為理由,要求店家退貨。依照法院的見解,甚至認為如果顧客是因為自己的重大疏失而不知瑕疵存在,且店家也沒有欺瞞或者保證商品完好無缺的情況下,顧客也是不能主張解約退貨的。 提醒大家在購物之前,除了要檢查商品是不是有瑕疵,也要考慮是不是真的有需求,否則衝動的消費,非但沒有撿到便宜,反而浪費錢又沒有法律的保障喔!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生活中心/許沛汶報導 一名女網友日前到知名百貨公司購物,在櫃姐熱情的介紹下,原PO一口氣花了將近7千元購入3雙鞋,但事後她突然反悔,認為第3雙鞋子並非她原先想買的,因此前往櫃位退貨,沒想到櫃姐以「實體店不能退貨」為由拒絕,並表示只能按價格換貨,讓原PO十分無奈,上網PO文嘆道「好像做了一個大奧客」、「無法退貨,結帳前應先告知所有的消費者吧?」,意外遭到網友無情抨擊。 「太久沒逛街了,百貨公司購物不能退貨嗎?」一名女網友昨(13日)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表示自己日前去百貨公司買鞋子,原先只想買2雙,在櫃姐熱情的介紹下才又購入第3雙,花了6940元。沒想到才踏出櫃位不久,原PO就後悔了,認為第3雙鞋子實在不適合自己,因此又回頭找該名櫃姐要求退貨,對方卻搬出《消保法》,以「實體店面無法退貨,只有網路商店才有7天鑑賞期」為由拒絕,讓原PO十分無奈。
原PO表示,櫃姐有一一向她說明退貨流程,其中有說道「退貨很麻煩,不僅要找樓管,還要給店長簽名,最後還要說明為何退貨」,最後櫃姐甚至表示要私下將錢退給原PO,讓原PO不禁心想「我無意胡鬧,只是覺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個很大的奧客...」,因此最後決定挑其他鞋子,希望可以用換貨的方式解決櫃姐的困擾。不過,事後原PO心裡依舊不舒服,說道「無法退貨,結帳前應先告知所有的消費者吧?感覺好像又強迫自己買了另外一雙鞋」。
貼文一曝光後,立刻湧入上百名網友留言,口徑一致地表示「實體店面沒有退換貨,給你換是不想再被你煩」、「基本上若不是物品有瑕疵,皆無法退貨」、「實體店面的確不能退啊」、「覺得不適合當初就別買」,還有比較直接的網友直說「別懷疑,妳就是奧客」、「腦波弱亂買,買了才想退貨,根本是製造問題」,最後也有法律知識的網友提出《消保法》指出「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實體店面不享有7天猶豫期之權益,商品售出後無論是否拆封、使用,皆不提供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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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店面可以退費嗎?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實體店面不享有7 天猶豫期之權益,商品售出後無論是否拆封、使用,皆不提供退換貨。
實體賣家不給退貨怎麼辦?消保會認為,若是商家不提供退換貨服務,就已經觸犯消保法。 根據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退貨可以退錢嗎?A: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原則上買家是不需要負擔退貨費用的。
什麼東西不能退貨?2015年生效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基於商品的特殊性,針對7大網購項目訂定不得7天無條件退貨的規定,包括生鮮食品、客製化商品、有時效的報刊、影音與電腦軟體如CD遊戲、線上數位內容、個人衛生用品、航空客運服務都含括在內。 但此法也衍生更多的法令模糊地帶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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