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登 環保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2022-06-29
(2022-04-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60006
事由:本局人員於111年4月19日14時25分許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時由貴公司張先生陪同,當時正常營運中空污設備未有異常,現場委由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署環檢字第054號)於貴公司許可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項目: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值為2320,排放標準4000,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惟未符合貴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許可文件展延申請書(109年7月27日環事字第1090084007號函許可),承諾書承諾事項1:本公司煙道異味排放標準為1000,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否 限2022-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8
(2021-08-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0005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柳營廠稽查,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7南市廢乙處字第019-1090630-02號)之處理機構,發現貴公司於廠區齒輪油堆置區堆置約4桶廢油(牆上有廢油之標示),貴公司表示係作為設備潤滑油使用,惟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未登載廢油品項。 否 限2021-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8
(2021-08-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10005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柳營廠稽查,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7南市廢乙處字第019-1090630-02號)之處理機構,經查貴公司110年5月申報廢塑膠混合物產出量為0.68公噸,且該月未有清理量,惟申報貯存量為0,是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廢棄物貯存情形。 否 限2021-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2
(2021-08-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0001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206-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4日派員督察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現場M01製程作業中,查核X001堆置場之A010其他袋式集塵器未操作,又查核該集塵器A010之壓降儀表亦顯示為0,現場人員陪同確認該防制設備未開啟,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操作。 否 限2021-11-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02
(2020-04-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070001
事由:本局人員於109年04月21日09時33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由許景翔陪同,貴公司柳營廠(以下簡稱貴廠)領有臺南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許可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380001),現場作業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運轉中,查貴廠製程內廢氣燃燒室(編號:A008),現場氨水加藥量監測儀表(位置:設備旁)操作值為0.8L/hr,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記載事項四.空氣污染防制方法及設備之名稱、形式、處理容量及操作條件規定,8廢氣燃燒室(編號:A008)項目:加藥量(氨水):設計值10,操作值3~10L/hr之規定不相符。本局人員於109年04月21日09時33分許前往稽查,稽查時由許景翔陪同,貴公司柳營廠(以下簡稱貴廠)領有臺南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許可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380001),現場作業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運轉中,查貴廠製程內廢氣燃燒室(編號:A008),現場氨水加藥量監測儀表(位置:設備旁)操作值為0.8L/hr,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記載事項四.空氣污染防制方法及設備之名稱、形式、處理容量及操作條件規定,8廢氣燃燒室(編號:A008)項目:加藥量(氨水):設計值10,操作值3~10L/hr之規定不相符。 否 不須改善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15
(2019-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9-12002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稽查,發現污染源E003汙泥貯坑有廢氣收集管線,經洗滌塔後經排放管道排放,不符合許可登載流程及廢氣流向,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是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0
(2019-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9-040020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6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稽查,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查核防制設備A006其他袋式集塵器,現場監測值為25cmH2o,不符合許可證登載壓差操作範圍2~20c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否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9
(2019-1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8-120015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經本局於108年11月8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稽查,發現污染源E001 熱處理用加熱爐,製程廢氣及粒狀污染物產生大量逸散情事,設備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正常運作。 否
訴願駁回 限2020-0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06
(2019-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8-110001
事由:現場稽查時由廠區人員陪同,現場歲修保養中,廠區原料、設備(備用)暫存區、D-1099、D-0501、D-0403、D-0299、D-0899、D-0399未依廠區配置圖貯存及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有露天貯存情形。 否 限2019-1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06
(2019-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8-110002
事由:現場稽查時由廠區人員陪同,現場歲修保養中,廠區原料、設備(備用)暫存區、D-1099、D-0501、D-0403、D-0299、D-0899、D-0399未依廠區配置圖貯存及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有露天貯存情形。 否 限2019-1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27
(2019-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8-090020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稽查,發現污染源E003汙泥貯坑有廢氣收集管線,經洗滌塔後經排放管道排放,不符合許可登載流程及廢氣流向,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是
訴願駁回 限2019-1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24
(2019-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90016
事由: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有雨水滴落至污泥儲坑旁之電氣室地面,與作業環境內污泥粉塵直接接觸產生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有雨水滴落至污泥儲坑旁之電氣室地面,與作業環境內污泥粉塵直接接觸產生廢水,疏漏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 否 不須改善 1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28
(2019-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8003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6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稽查,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查核防制設備A006其他袋式集塵器,現場監測值為25cmH₂O,不符合許可證登載壓差操作範圍2~20cmH₂O,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原處分機關原認定裁量因子污染特性c,所採計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違反相同條款之累積次數,即屬未合,從而本件罰鍰金額自有重新核算之必要。 限2019-09-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2019-08-22
(2018-09-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8-080028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9月3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督察,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01執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值為1740,超過本府核發貴公司之固定污染源M01操作許可證排放管道P001異味排放許可登載值1000,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系爭排放管道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較中央法規嚴格之標準,並未依地方空污加嚴標準作業流程完備相關法制程序。另訴願人承諾事項於技術上是否可行、是否有違法規,均不無疑義。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9-03-08
(2018-09-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8-03000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廢棄物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9月3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督察,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01執行排放管道督察採樣,其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40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表一粒狀污染物燃燒以外製程標準100 mg/Nm3。 否 限2019-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8
(2018-1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10015
事由:貴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從事廢棄物污泥處理業,本府環保局107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並依環保署公告方法採樣該公司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之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其檢測報告結果1740,超過本府核發貴公司之固定污染源M01操作許可證排放管道P001異味排放標準1000,明顯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重複處分 限2019-03-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8-09-06
(2018-06-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7-090006
事由: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廢棄物污泥處理業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應取得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於106年3月16日取得本府核發之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備用燃燒器(A007)設置廢氣入口溫度監測儀表。 否 限2018-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30
(2018-04-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7-07000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6年6月有使用廢棄物熱處理(焚化熱處理除外)程序產出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為5.92公噸,惟查貴公司未於網路聯單申報前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1099)之數量,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網路申報106年6月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聯單數量。 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2
(2017-1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於改善期限屆期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至本局審核。限改日期:107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1002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柳營廠督察,發現該廠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廢保溫材及廢棄物熱處理程序熱處理用加熱爐產出之廢耐火磚,其產出均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否 限2018-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2
(2017-1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於改善期限屆期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至本局審核。限改日期:107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1002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柳營廠督察,發現該廠廢氣處理程序A006袋式集塵器於105年10月25日、106年5月29日更換濾袋,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否 限2018-03-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18
(2017-1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6-12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1月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保溫材、廢耐火磚及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其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否 限2018-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18
(2017-1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
文號:44-106-12000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1月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骨材粒料產品貯存區未標示用途範圍。 否 限2018-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5-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及改善證明文件),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6年09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6-080002
事由:貴公司柳營廠從事廢棄物污泥處理業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應取得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於106年3月16日取得本府核發之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檢測,並委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環保署公告方法執行貴公司柳營廠M01製程排放管道(P001)之異味污染物採樣一袋,其檢測結果1300,已超本府核發貴公司之固定污染源M01製程操作許可證排放管道P001異味排放標準1000,故貴公司未依核准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之排放標準進行操作。 否 限2017-09-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15
(2016-08-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5-110001 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