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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管轄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及其普通庭、簡易庭管轄區域】 【本院之管轄區域及審級】 院本部: *本院之訴訟管轄區域,人口 約147萬人左右,包括台北市士林、北投、大同、內湖、南港等五區,及新北市汐止、石門、三芝、淡水、八里等五區。 *審理民事、刑事第一審訴訟程序案件 、裁定、抗告及非訟事件。 *合議審理簡易訴訟程序第二審訴訟程序之民、刑事案件。 士林普通庭: 受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第二審案件。 士林簡易庭: 受理台北市士林、北投、大同區、新北市淡水、八里、三芝、石門區,簡易訴訟程序第一審之民、刑事案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審案件。 內湖簡易庭: 受理台北市南港、內湖區及新北市汐止區,簡易訴訟程序第一審之民、刑事案件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一審事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坐标:25°06′43″N 121°32′01″E / 25.111875°N 121.533485°E
大台北地區行政區圖;紅色及桃紅色分別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在台北市、新北市境內管轄區。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民事辦公大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台北市士林區,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士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士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目录
沿革[编辑]
歷任院長[编辑]
[1] 管轄區域[编辑]
[2] 本院組織[编辑]
審判部門[编辑]
非訟部門[编辑]
行政部門[编辑]
[3] 特色[编辑]
曾經審理之重大案件[编辑]
地址[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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