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澎湖縣ipass社福卡(含敬老卡、愛心卡及陪伴卡)申請需要什麼條件?如何申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縣且年滿65歲以上之縣民 2.設籍本縣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且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 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 (二)應備文件: 1.敬老卡:(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 (2)半年內二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 (3)印章 2.愛心卡/陪伴卡:(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 (2)半年內二吋半身彩色照片2張 (3)印章 (4)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發布日期:2019.02.26 修改日:2021.04.06
收合資訊
1.設籍本縣。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一、 敬老愛心卡內有兩區:1.「點數錢包」: 為政府提供,免費搭乘縣內公車。2.「現金錢包」: 民眾自費儲值,用於其他優惠的大眾交通工具。
二、補助:1.公車:縣內公車免費 。2.搭捷運享有優惠價。★其他交通工具(臺鐵.高鐵.客運.國內線班機):因單位規定不同,攜帶身心障礙證明,才享有優惠價。
★愛心陪伴卡:①身心障礙證明背面註記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 施-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始可申請愛心陪伴卡。②與愛心卡持有者隨行時,陪伴卡的使用者享有愛心卡同等優惠。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2.半年內兩吋半身彩色照片2張(請於照片後註明申請人姓名)。3.印張(或本人簽名)。4.身心障礙證明。
設籍本縣。
二、補助:1.公車:縣內公車免費 。2.搭捷運享有優惠價。★其他交通工具(臺鐵.高鐵.客運.國內線班機):因單位規定不同,攜帶身分證件,才享有優惠價。
1.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各1份。2.半年內兩吋半身彩色照片2張(請於照片後註明申請人姓名)。3.印張(或本人簽名)。
各公所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
澎湖縣社福卡申請表
分享至: 分享到fb 分享到twitter 分享到Line 分享到Google+
::: 首頁 > 老人福利 > 免費搭乘市營公共車船及捷運半價優惠(敬老卡)
1.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市民及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洽本市各區公所辦理敬老卡,享有免費搭乘民
營公共車船(不含非平面道路及觀光路線)及半價搭乘捷運與輕軌優惠。
2.如為遺失、損毀等人為因素重新辦卡,先洽一卡通票證公司(07-7912000)掛失後,至本市各區公所
及各捷運站申請自費二次辦卡。
3.至本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請自費二次辦卡,現場繳納100元製卡費即可領卡。如於各捷運站申
辦,製卡時間約10天。(如遇假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身分證、一年內半身二吋彩色照片1張、印章、戶口名簿(55至64歲原住民須附)
本市各區公所社會(經)課
Q1:高雄市發行優惠記名卡種類為何?優惠對象為何?優惠之搭乘範圍為何?
A:為鼓勵本市老人、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學生社會參與,特發給優惠票卡:
1.敬老卡:設籍高雄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及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持卡人享有半價搭乘捷運及免費搭
乘公共車船(不含非平面道路及觀光路線)之優惠。
2.博愛/陪伴卡: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持卡人享有半價搭乘捷運及每月100段次以內免費搭乘
公共車船之優惠。另申辦博愛卡者,得為其必要陪伴者申辦博愛陪伴卡一張,並隨博愛卡之後使用
享有半優搭乘捷運及公共車船之優惠。
3.仁愛卡:本市列冊低收入戶戶內25歲以下就讀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持卡人享有每月60段次以內
免費搭乘與超過部分以學生票價搭乘公共車船之優惠。
Q2:如何申辦優惠記名卡?多久可以取卡?
A:優惠記名卡申辦及領取方式如下:
1.請檢附身分證正本(未領有身分證者,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亦可)及一年內2吋彩色照片1張,55至64
歲原住民申辦敬老卡須附戶口名簿,申辦博愛(陪伴)卡請另提出身心障礙證明,仁愛卡請另提出在
學證明,至本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辦理。初次申辦免繳納製卡費,二次以上申辦現場繳納100元製
卡費用,現場辦理,現場領卡。
2.另為提供民眾近便性服務,亦可檢具申辦文件至本市各捷運站申辦,約10日配送至原收件捷運站取
卡。
Q3:敬老卡是否需要加值才能使用?
A:有關本市敬老卡加值:
1.持本市敬老卡享免費搭乘本市民營公共車船(不含非平面道路及觀光路線),免加值票卡即可使用。
2.持本市敬老卡享半價搭乘本市非平面道路公車路線、觀光公車船,請先至各捷運站或便利商店加值
敬老卡再使用。
Q4:因遺失、損毀優惠記名卡如何再辦?
A:若卡片遺失,請立即致電一卡通公司客服專線07-7912000辦理卡片掛失。並檢附前項申辦文件送至本
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申辦補發,現場繳納100元製卡費用即可現場領卡,後續由一卡通公司寄送發票至
申辦人居住地址。
Q5:遺失、損毀及持卡人過世之優惠記名卡尚有餘額,如何退費?
A: 1.請檢具持卡人金融帳戶資料及身分證件向本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提出退費申請,收件單位會再轉由
一卡通公司辦理退費,自一卡通公司收件後10日內完成退費。
2.如持卡人過世,請代辦人檢具持卡人死亡證明(已完成除戶者免附)、該敬老卡、代辦人身分證正
本、金融帳戶資料、關係證明等資料,向本市各區公所或本局老人福利科提出退費申請,由收件單
位轉由一卡通公司,自一卡通公司收件後10日內完成退費。
Q6:遺失、損毀優惠記名卡尚有餘額,可否轉入新卡?
A:如欲將餘額轉入新卡,須於辦理新卡後,將新卡及原卡須交由本市各區公所或社會局轉給一卡通公司處
理,自一卡通公司收件後約10日配送回原申辦地點取卡。
Q7:申辦優惠記名卡可洽詢單位?
A:洽詢單位如下:
1.本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經課)
2.敬老卡:社會局老人福利科07-3368333轉2448
3.博愛/陪伴卡: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7-3368333轉3943
4.仁愛卡: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7-3368333轉2443
高雄市社會福利交通優惠補助辦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