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是由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慈濟基金會(現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慈濟基金會)於1985年2月6日捐助設立的公益法人,設立時稱「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2013年6月18日,配合醫療法修正,更名為「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目前於臺灣本島有7所醫院,於中華民國境外也設有1所醫院。最早設立的醫療機構為花蓮慈濟醫院,於1986年8月17日啟用,2002年被評為東臺灣第一家醫學中心等級的醫院,2017年臺北(新店)慈濟醫院通過衛福部「準醫學中心」評鑑。 歷史[编辑]慈濟基金會創辦人證嚴法師在長期的救助經驗中,獲得一個關鍵性的啟示:「疾病是痛苦的根源,貧窮的由來。因此,證嚴法師認為:「慈濟除了救濟之外,還必須建設醫院,慈善與醫療結合,從根本終結貧病相生的惡性循環,這才是徹底的救濟。」[1] ,1972年「慈濟貧民施醫義診所」在花蓮市開設。開啟了志業中之「醫療站」、「義診」之關懷方式。 1979年5月法師在靜思精舍之慈濟委員聯誼月會中,提出了興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的構想,而為了啟建醫院,向臺灣省政府社會處申請成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獲立案通過。 法師及慈濟委員一方面在全台灣發起「福田一方邀天下善士,心蓮萬蕊造慈濟世界」之募款、募心活動,另一方面也向政府尋求建院用地。1980年10月19日,時任臺灣省主席的林洋港先生拜訪精舍,詢問法師是否放棄建院想法,法師便向拿出帳冊向主席說,如果建院失敗,將會退還所募之款項,主席見言:從來沒有一間寺廟會將捐款退回。便向總統蔣經國回報此事,三天後(10月22日)總統親臨精舍。法師便向總統再度提出尋求建院用地的構想,總統允諾,指示當時的花蓮縣縣長吳水雲設法協助建院用地問題。後歷經三次換地,兩次動土,終於在1984年4月正式興建。1986年8月17日正式啟業。 而慈濟醫院秉持救人為先的觀念,成為全台灣醫院立下免繳住院保證金之先例,爾後時稱之行政院衛生署要求全國醫院也比照辦理。 醫療理念[编辑]
各院院址[编辑]中華民國(臺灣)[编辑]花蓮慈濟醫院[编辑]花蓮縣花蓮市國慶里11鄰中央路三段707號03-8561825、03-85609771979年(啟建)1986年8月17日(啟業)東臺灣地區第一間,也是目前唯一一間通過衛福部評鑑「醫學中心」等級的醫院花蓮玉里慈濟醫院[编辑]花蓮縣玉里鎮國武里13鄰民權街1-1號03-88827181999年3月15日前身為鴻德醫院臺東關山慈濟醫院[编辑]臺東縣關山鎮豐泉里11鄰和平路125之5號089-8148802000年3月15日前身為籌設中的博愛醫院嘉義大林慈濟醫院[编辑]嘉義縣大林鎮平林里7鄰民生路2號05-26480001996年10月(啟建)2000年8月13日(啟業)第二間慈濟自主興建、營運之慈濟醫院臺北新店慈濟醫院[编辑]新北市新店區復興里13鄰建國路289號02-662897792005年5月8日2017年被衛福部評鑑為「準醫學中心」臺中潭子慈濟醫院[编辑]臺中市潭子區聚興里4鄰豐興路一段66、88號04-360606662007年1月8日(第二院區)2011年8月21日(第一院區)雲林斗六慈濟醫院[编辑]雲林縣斗六市鎮興里24鄰雲林路二段248號05-53720002003年10月2019年1月5日(升格)前身為籌設中的漢鎮醫院。首間由門診部轉型診所再升格的慈濟醫院。 嘉義慈濟診所[编辑]嘉義市西區書院里12鄰仁愛路383號05-21670002020年6月前身為安泰眼科診所舊址(現已遷移至仁愛路482號)。苗栗三義慈濟中醫院[编辑]苗栗縣三義鄉水美街(慈濟三義園區)興建中其他國家(地區)[编辑]印尼慈濟醫院[编辑]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Cengkareng timur rusun buda tzuchi Jakarta, RT.7/RW.14, Cengkareng Tim., Cengkareng, Kota Jakarta Barat, Daerah Khusus Ibukota Jakarta, Indonesia2003年8月25日啟用時為義診中心,2006年6月21日升格為醫院蘇州慈濟健檢中心[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景德路367號(+86) 0512-80990980相關爭議[编辑]2010年,台北慈濟醫院急診室醫師在對某輕症病人看診、解釋二十分鐘後,病人仍不接受醫療專業解釋,醫師在情緒失控的狀況下罵了一聲髒話[2]。病人因此抓住他的衣領,用力將黃醫師拉高至身體前傾,黃醫師伸出右手去抓病人拉住他衣領的左手。7月2日,病人控告醫師涉嫌傷害以及公然侮辱。12月31日被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在未詳細檢視證據的狀況下,判該名醫師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在輿論和媒體嚴重攻擊該名醫師的狀況下,導致該醫師離開北慈[2]。後來二審法官在仔細檢視影片後,認定該醫師並無攻擊病人,但除蘋果日報拿掉當初發布的「動新聞」,當初攻擊該名醫師的媒體並無做出澄清[2]。 2012年6月,慈濟醫院台中分院被發現使用沒有執照的護士進行縫合,遭到衛生署醫事處長批評[3]。 2015年3月9日,媒體人徐嶔煌指稱規模比慈濟醫院大的兩到三倍的長庚醫院一年水電、文具支出各是2498萬、382萬,慈濟醫院卻分別高達2.1億、7198萬。但旋即醫療作家洪素卿卻撰文指出:「慈濟醫院和長庚醫院的財報分類並不相同,慈濟把水電、文具費用放在行政管理費,長庚則分成兩個部分,大多數水電、文具費是納入醫務成本,只有少數放歸類在純管理產生的行政管理費用,兩個醫院的財報分類根本不同,不能直接比較。」[4]。此外衛福部也認定慈濟醫院的支出並無疑問[5]。 2018年11月17日,花蓮慈濟醫院爆出嚴重醫療疏失,護理人員誤將病患尿液當成生理食鹽水,將其混入白蛋白後注射到一名肝硬化病患體內,該病患不幸在10多天後過世。花蓮慈濟證實此事,稱家屬索賠數百萬元,院方無法接受[6]。 參見[编辑]
相關條目[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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