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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是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其與邦交國的外交關係在過去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1],自1988年李登輝繼任總統之後則改採務實外交而不再強求中國代表權[2]。目前中華民國與世界14個主權國家擁有正式外交關係,其餘國家則因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承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與部分無邦交國家維持往來,視情形互設代表機構。 由於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一個中國政策,世界上沒有主權國家同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建立邦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與的國際組織當中(世界貿易組織、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等),中華民國則使用「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中華臺北」等權宜名稱名義加入[3]。此外,中華民國雖無聯合國會籍,但是仍然積極試圖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4]、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等國際組織與機構[5][6]。 在与中華民國保持正式外交關係的14个国家中,瓜地马拉、洪都拉斯和梵蒂岡3国的建交时间在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前,其余11国的时间在迁台之后。 历史大陆时期1917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與德国斷交,并對德、奧宣戰,从而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中国作为戰勝國出席巴黎和會,但因五四运动,拒绝在《凡尔赛和約》上簽字[7]。1928年6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发动了一场以修订不平等条约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恢复关税自主权、取消治外法权、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铁路利权、内河航行权、沿海贸易权等。1929年7月,张学良收回苏联控制的中东路时[8],引发了中东路事件,导致苏联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断交。苏军沿中东路一线向中国进攻。中国军队损失巨大,被迫请求停战,并签订了《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恢复了苏联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对德、意、日宣战,加入同盟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1942年,中華民國與英國和美國的不平等條約廢除,英美放棄在華的租界、领事裁判权、驻兵权、内河航行权[9]。二戰結束後,中華民國作為戰勝國,收复了被日本占领的东北,並開始統治台灣,也参与创建了联合国并成為聯合國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國之一[10]。 在大陆时期与中华民国建交的国家中,瓜地马拉、洪都拉斯和梵蒂冈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延续至今。 中華民國政府迁台后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迁往臺灣。1950年代之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新加入联合国的第三世界国家普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的中国席次。1952年,中華民國向聯合國控告蘇聯。1961年,中华民国默认蒙古加入联合国。1971年,中華民國宣布退出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取得原由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之後自1993年起,中華民國試圖重返聯合國皆未成功[11]。目前絕大部分國家和中華民國没有正式外交關係,但部分国家有在台灣設立代表機構,與台灣保持經貿、文化乃至政治上的往來。由於此種交流模式在1972年與日本斷交、雙方透過交流協會等變通形式維持兩者間關係後,成為多國發展對台關係時加以援用的藍本,因此又得名「日本模式」(Japan Formula)[12][13]。 2016年5月,蔡英文政府上任採用「踏實外交」政策,在其兩岸政策上不承認九二共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启新一轮的外交攻防。自2016年5月蔡英文就任中華民國總統至2021年11月,先后有8個国家同中华民国断交并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或恢复外交關係。 截至2020年3月,全世界有170個國家或地區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待遇[14][15][16],这其中包含了目前中華民國的所有邦交国。 邦交國自1971年以後,大多數曾經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國家都依据聯合國2758號決議陆续轉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仍然有少數國家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註 1]。截至目前,中華民國共有14個邦交國,包括中美洲3國(貝里斯、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加勒比海4國(海地、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和太平洋4國(馬紹爾群島、諾魯、帛琉、吐瓦魯),以及南美洲1國(巴拉圭)、非洲1國(斯威士蘭)、歐洲1國(梵蒂岡)。中華民國於每一邦交國均設大使館。 與美洲邦交国的關係與中美洲邦交国的關係
中美地峡包含了貝里斯、瓜地馬拉、薩爾瓦多、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巴拿馬七個國家。其中瓜地马拉是目前中华民国邦交国中人口最多的国家。1990年與尼加拉瓜復交後,中美洲七國皆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曾為中華民國外交區域重鎮。不過,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全球經濟影響力提升並利用基礎建設及資金投資等經濟優勢吸引有開發需求的中美地峽國家,中美地峽國家方面也急需擴大貿易市場,因此在2007年哥斯大黎加成為2000年以後首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中美地峽國家,2008年至2016年馬英九政府採取「外交休兵」政策而未導致後續骨牌效應。不過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任後,巴拿馬(2017)、薩爾瓦多(2018)、尼加拉瓜(2021)[17]陸續轉向,目前現存友邦對中華民國政府尚保持友好關係[18][19][20]。 中美洲國家在1991年12月成立區域性國際組織中美洲統合體(SICA),該組織是聯合國觀察員。其成員國為中美洲七國與位於加勒比海的多明尼加[21];中華民國在2002年成為該組織的區域外觀察員,參與協助該組織成員國各項活動,並以此架構下成立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元首高峰會議及混合委員會外交部長會議,但元首高峰會2007年之後未再舉辦,2019年3月瓜地馬拉的第17次混合委員會外交部長會議[22]只剩四個成員國參與,現今中美洲統合體的八個成員國之中,已有五個成員國與中華民國斷交,也讓中華民國政府在參與中美洲統合體系事務方面挑戰越來越多。[23] 與加勒比海邦交国的關係
中華民國在加勒比海地區有4個邦交國,分別是海地、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露西亞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1997-2007),近年來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經濟影響力不斷增強,中華民國與加勒比海區域邦交國邦誼也受到挑戰,2018年5月多明尼加與中華民國斷交,2016年聖露西亞時任總理查士納為了該國旅遊商機而親自去北京招商[24]、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原支持中華民國的新民主黨改變立場支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25]、海地為了2010年和2018年发生的两次地震的地震重建計劃及基礎建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26]。 與南美洲邦交国的關係
自從烏拉圭於1988年2月4日與中華民國斷交後,中華民國在南美洲邦交国僅剩巴拉圭。雙方於1957年7月8日建交,巴拉圭是目前中华民国邦交国中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1988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在東方市設立總領事館。2018年8月,巴拉圭現任阿布鐸政府上任,在該年年底雙方簽署金額1.5億美元5年合作瞭解備忘錄,其範圍包括人道及社會救助、教育、住宅、基礎設施等項目[27]。 與大洋洲邦交国的關係
中華民國在太平洋地區有4個邦交國,分別是馬紹爾群島、諾魯、帛琉、吐瓦魯四國。其中馬紹爾群島(1990-1998)、諾魯(2002-2005)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其餘兩國未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太平洋區域國家傳統是美國、澳洲、紐西蘭等區域大國勢力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該地區的影響力日益增大,已成為此區域第二大資金捐助國[28],也成為中華民國和南太友邦國家邦誼的挑戰,例如曾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相互承認的兩個大洋洲國家斐濟及巴布亞紐幾內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當地影響力遽增及施壓下,要求中華民國駐當地代表處更名,前者並關閉駐台北的代表處;其影響力也深入至中華民國在太平洋邦交國,在帛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藉由頒布旅遊禁令想促使帛琉政府轉向[29],也藉由投資及開發案吸引帛琉政治人物及商人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30][31];馬紹爾群島因中資朗格拉普環礁開發案而引起該國政治動盪[32];並影響兩太平洋島國轉向,曾維持36年邦交的索羅門群島除藉由投資該國發展外[33]、並邀請官員及國會議員訪問北京支助其資金[34],擴大支持轉向勢力,讓梅納西·索加瓦雷第四度當選總理所組織的聯合政府表態斷交[35][36][37],雙方於2019年9月16日斷交。9月20日,吉里巴斯也以援助項目不滿意為由與中華民國斷交[38]。 大洋洲的區域性國際組織是太平洋島國論壇(PIF),會員國包含澳洲、紐西蘭及其他太平洋島國共計16國,另有副會員、觀察員,以及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以及歐盟等國在內之論壇「對話夥伴(Dialogue Partners)」,中華民國係以論壇「發展夥伴(Development Partner)」身分自1993年起組團與會,並經PIF秘書處安排每年參加「臺灣/中華民國與PIF國家對話會議(Taiwan/ROC-Forum Countries Dialogue)」,主要出席者為中華民國太平洋邦交國、PIF秘書處及論壇轄下組織。中華民國與PIF秘書處主要合作領域,包括提供「臺灣/中華民國PIF獎學金」協助提升PIF成員國教育水準與能力建構,以及協助與PIF有關之區域組織之永續發展。[39]2019年2月時任秘書長希望各太平洋島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合作[40],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求該組織承認「一個中國」政策[41]。 與非洲邦交国的關係
自從布吉納法索於2018年5月24日第二次與中華民國斷交後,中華民國在非洲友邦僅剩史瓦帝尼一國,雙方於1968年9月6日建交。 與歐洲邦交国的關係
自從馬其頓於2001年6月18日終止與中華民國的兩年多實質上的公使級外交關係[註 2]後,中華民國在歐洲友邦恢復僅剩梵蒂岡一國,雙方於1942年6月17日建交。由於梵蒂岡國土面積極小,包括意大利在内的各国駐梵蒂岡大使館均設在義大利境內的羅馬市區,因此驻梵蒂冈使馆是中華民國唯一在非邦交國領土所設大使館。梵蒂岡在台北市設有大使館,但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梵蒂岡召回末代駐華大使並改為兼使,先派任公使銜、1979年後由參贊銜臨時代辦常駐臺北至今。梵蒂岡作為國際組織的觀察員,大致上不涉入個別國家的世俗議題;在中華民國邦交國聯合遞函時,教廷通常會依例派員陪同而未參與連署或發言。 因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政治壓力,中華民國總統在2000年以前都未踏足梵蒂岡領土,當時最高訪問層級官員是在1997年1月13日中華民國副總統兼行政院院長連戰訪問梵蒂冈[42]。 首次現任元首出訪是在2005年4月8日,總統陳水扁出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葬禮,其次是在2013年3月17日,總統馬英九出席教宗方濟各就職典禮。 支持參與聯合國概況
中華民國前邦交国
與非邦交國和地区關係為維持與非邦交國和地区間的各項往來,中華民國在不少無邦交國設立非官方名義的代表處。特別著重於對美國、日本、歐盟成員國等大國的關係。 與美國的關係儘管美國在1979年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民國政府仍將美國視為外交的重點。雙邊關係受到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台灣旅行法》、六項保證以及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三個聯合公報影響。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
美國政府在表述其有關台灣問題的立場上用詞必須十分謹慎以避免觸發外交風波。明確表態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武力統一台灣,但也警告貿然宣布「臺灣獨立」將會導致立即的危險。由於在美國國內有一股很强的同情中華民國的政治勢力。所以美國在該問題上的立場表述往往是含糊其詞的,美國國會一直要求美國政府說明台灣關係法及三個聯合公報的適用優先順序,兩黨皆支持加強和台灣的關係。 中華民國和美國都同意維持現狀,其中包括不明確解釋“現狀”爲何。民進黨的陳水扁政府上任時曾提出「四不一沒有」,美國經常對其任內兩岸政策的發言表示「嚴重關切」,陳水扁總統則會再次重申自己的立場沒有改變;其後民主進步黨提案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民投票,美國副國務卿在2007年8月下旬時對入聯公投重申反對立場。[56] 美國政府支持台灣加入非以主權國家為資格的國際組織,也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須以主權國家為資格的國際組織。[57][58][59] 臺美關係持續進展2018年1月,美國眾議院通過《臺灣旅行法》。[60]2019年5月7日,美國眾議院通過《2019年臺灣保證法》法案與「重新確認美國對臺及對執行臺灣關係法承諾」決議案。[61][62]2019年6月6日,臺灣相應美國在臺協會的機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oordination Council for North American Affairs,CCNAA)更名為「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Taiwan Council for US Affairs,TCUSA),被視為臺美關係的重大進展與突破。[63][64][65]2020年1月11日總統選舉,蔡英文勝選連任後,獲得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表達祝賀,以「蔡總統」(President Tsai)稱呼,讚揚臺灣再次展現民主力量。[66][67]2020年2月2日,中華民國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前往美國,出席該年度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舉辦的「國家祈禱早餐會」(National Prayer Breakfast),被視為是自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以來,臺灣訪問華府的最高層級官員。[68][69][70]2021年1月9日,美國國務院宣布取消美臺交往限制。[71]2021年3月18日,美國國防部 《國防部新聞》文中指「臺灣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分」(Taiwan was never part of China) 。[72][73] 美國駐臺代表在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以後,中華民國與美國不存在正式的外交關係,但是雙方始終維持非官方的經濟文化交流。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設立美國在台協會與中華民國保持非官方的關係。美國在台協會在台北設辦事處,高雄設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技術上美國在台協會是私人機構,但其成員是美國國務院的職業外交官,以暫時脫離美國公職的方式擔任。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文處)是中華民國駐美的代表機構,總部設在美國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並在美國其他12個城市設有辦事處[註 5]。雖然技術上,經文處非屬官方機構,但其成員都是中華民國政府任命的外交官;這些人員係持旨在促進美國與特定外國間之「友誼、商務及通航」而核發的特約簽證(Treaty visas)、而非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進入美國。
與日本的關係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在台灣設立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原名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以維持台日之間的準官方關係,與美國在台協會性質類似;中華民國也同樣在日本設立具有準官方機構性質的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原本中華民國國民在中日斷交後,前往日本需使用浮貼於護照的「渡航證明書」,日本在2005年愛知世博期間開放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入境90天,日本國會更進一步通過在愛知世博結束後繼續此項措施,維持至今。相對的,中華民國也允許日本國民免簽證入境90天。 各單位的現任主管:
與南韓的關係與歐洲非邦交國的關係中華民國在歐洲聯盟、世界貿易組織及21個歐洲國家首都設有具大使館性質代表機構,同時還在瑞士日內瓦、英國愛丁堡、德國漢堡、法蘭克福、慕尼黑、法國艾克斯普羅旺斯等6城市設有具領事館性質代表機構;而歐洲18個國家(不包含歐盟)在台北設有代表機構,來維繫雙邊關係。 2021年7月20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吳釗燮宣布將於立陶宛首都維爾紐斯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並於11月18日正式成立[74],成為中華民國在歐洲國家成立的第一個以臺灣為名的代表處,也是中華民國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國設立的第一個以臺灣為名的代表處。 與東南亞國家的關係中華民國與8個東南亞國家設立具大使館性質代表機構,中華民國另外在越南胡志明市、印尼泗水等2城市設有具領事館性質代表機構,該區域國家有7國在台北設立代表機構,來維繫雙邊關係。 與蒙古國的關係中華民國憲法在法理上並未放棄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與蒙古國的關係則更為複雜,1921年以前中華民國政府一直行使對外蒙古的主權,但后在蘇聯的壓力下最終被迫妥协,由苏联做出不援助中國共產黨等三项原则来换取国民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承认。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來源請求]。但因随后的北塔山事件而交恶,1947年7月28日,国民政府因為蒙古軍隊入侵新疆而改變立場,反對外蒙古加入聯合國[7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由於外蒙古有蘇聯在背後的支持,而对蒙古予以承认,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认为苏联违背当初不援助中國共產黨等三项原则,于1953年取消承認外蒙獨立(在聯合國的控蘇案,並曾行使否決權阻止外蒙加入联合国),並宣稱一直對外蒙古有主權,但1961年在苏联压力下放弃表决,使蒙古得以加入联合国。直到1990年代方與蒙古建立非官方的聯繫關係。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由民進黨上台主政後已經基本上承認蒙古國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外交部在烏蘭巴托設有「駐蒙古代表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2年,中華民國承認蒙古國,其實早在1990年代後內政部就不再發行「中華民國全圖」[76][77][78]。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新聞稿表示「民國35年我國憲法制定公布時,蒙古(俗稱外蒙古)獨立已經為我政府所承認,因此,當時蒙古已經非我國憲法第4條所稱的『固有之疆域』」,否定了外蒙古為中華民國領土,完全承認外蒙獨立[79]。 與其他非邦交國的關係目前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為14個,而其他國家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同時,也與中華民國保持半官方的經貿聯繫。由於敏感的政治問題,很多國家的駐台湾代表將當地的簽證申請轉給臨近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處理,而不是直接在當地簽發。同樣的,中華民國在一些國家也設有代表機構,受限國際政治因素,駐外代表處除在駐世界貿易組織以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名以外,其餘大都以台北為名,在未被普遍承認的索馬利蘭則以台灣為名設立官方性質的代表處[80]。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宣稱對釣魚台列嶼(钓鱼岛)擁有主權。在中華民國的行政区域规划中,钓鱼台属宜兰县頭城鎮所辖。 中華民國、马来西亚、中華人民共和國、菲律宾、文莱、越南及印度尼西亚,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存有爭議;此外,中華民國認為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控制的西沙群島亦為其固有疆域並擁有主權;同時越南亦宣稱擁有西沙群島。2002年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缓和了政治緊張,但并未在法律层面取得實質进展。 與未受國際普遍承認國家的關係僅列出有互動紀錄的國家。
與國際組織間的關係聯合國世界卫生组织自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中國席位改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之後,中華民國就因代表權問題而失去與世界衛生組織的官方聯繫;中華民國政府自1997年起每年都嘗試以不同名義重新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但每次都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對,使其邦交国的提案都不能提交世界衛生大會(WHA)討論或表決。2009年世界衛生組織同意中華民國政府以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2009年5月,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葉金川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加世界衛生大會,在感謝邦交國家的自辦餐會後被一名留學生質疑其參加世界衛生大會的名義,並指責其為“親中賣台”[82],蔡英文也称:“台灣不能為了參加世界衛生會議犧牲主權[83]”。到了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任後,除了在該年得以參與世界衛生大會(但該年邀請函延後送達,且加註了「一个中国原则」),隔年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施壓下恢复到2009年以前無法參與的情況。 國際電信組織中華民國原本是國際電信組織的會員國,在1971年聯合國席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後,連帶喪失ITU的會籍。此後,中華民國原本的國際電話區號86被移轉給中国大陆,而另獲配發886的區號。在ITU的官方文件中寫為配發給「中國台灣(Taiwan, China)」。[84] 而在無線電電臺的台號,則是B開頭。業餘無線電則以BM、BN、BO、BP、BQ、BU、BV、BW、BX開頭。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過往參與國際賽事有數多稱呼分別是1956年「福爾摩沙—中國」、1960年「福爾摩沙」、1964和1968年「臺灣」或者是1972、1972(冬)、1976(冬)年「中華民國」作為奧運會入場隊名,並以中華民國國旗為旗幟參加國際比賽。不過因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預,1981年促使中華民國在國際奧會的斡旋下簽署洛桑協議,之後皆以“中華台北”的身份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及其他國際運動活動,使用中華民國國旗歌(另配歌詞)與中華奧會會旗作為標示。 在大型國際賽事上,中華民國舉辦過2009年世界運動會、2009年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2017年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85][86] 其他擁有會籍的政府間國際組織1914年,中華民國加入萬國郵政聯盟,會籍在1972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但是中華民國現行統治區域與萬國郵政聯盟成員國之間的郵遞仍然不變。
與跨國企業間的關係關於國際民航事務的特殊安排在很長時間內中華民國的國家航空公司-中華航空無法開拓部分地區的航線,而只能由其旗下的全資子公司(例如華信航空)負責經營。日本東京的航線不得在成田機場起降,只能利用只供國內線使用的羽田機場。但在1995年中華航空的飛機不再繪有中華民國國旗後,才被允許直接飛往成田國際機場。在台灣往來香港的航線方面,曾經因為香港主權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令華航能否飛到香港成為問題,最後以更改華航飛機的標誌來解決。 有時候,建交和斷交都影響中華民國和別國的航空交通。1992年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建交,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斷交,使得中华民国往來大韓民國的航運中斷。直至2002年12月,雙方同意以定期包機復航,而2004年9月1日經雙方談判後簽訂《台韓雙邊航空協定》,恢復台韓雙邊航空運輸定期航線。 許多國家的國家航空公司或主要的航空公司也盡量避免自行經營飛航台灣的航線。例如日本航空通過其子公司日本亞細亞航空、全日空透過子公司日空航空的名義來運營來返中華民國的航線,直到2007年11月生效的台日間新航約改為母公司飛航[98];而在過去,英國航空是通過其子公司英國亞洲航空的名義來運營來返台灣的航線[99],而荷蘭皇家航空也通過其子公司荷蘭亞洲航空(機身塗裝為KLM Asia,且去除皇冠標誌)的名義運營往返台灣的航線。但因為飛機調度的因素,實際上也常以母公司的飛機飛航台灣航線。因類似狀況而成立的航空公司還包括了澳洲航空所屬的澳亞航空(Australia Asia Airlines)、瑞士航空所屬的瑞亞航空(Swissair Asia),與法國航空所屬的法亞航空(Air France Asie)。然而隨著兩岸關係漸趨和緩,這些因特殊時代背景而誕生的航空公司也陸續遭裁撤或併回。除此之外,德國漢莎航空雖然沒有針對台北航線特別設立子公司,卻改用原本專門飛航歐洲區域航線的子公司神鷹航空(Condor)負責台德航線。 中華民國雖不是國際民航組織的成員,但航空器註冊編號的冠碼仍是B-開頭,早期後面的數字是3位數或4位數,在1990年代後逐漸改為5位數。 頂級網域名中華民國在網際網路的頂級網域名方面,獲得ICANN分配到.tw的網域名。 與非政府組織的關係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總會「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總會」是由「亞洲人民反共聯盟」發展而來。「亞洲人民反共聯盟」成立於民國43年,由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大韓民國總統李承晚、菲律賓總統季里諾共同倡導。民國56年擴大發展為「世界反共聯盟」(簡稱世盟)。民國79年世盟第二十二屆年會決議自民國80起改名為「世界自由民主聯盟」。民國80年世盟第二十三屆年會決議成立「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總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華民國總會」亦隨之更名為「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世盟」並於民國82年加入聯合國非政府組織(UN DPI/NGO)成為正式成員,擁有全球超過一百個國家分會。[100][101] 締約方大會聯合國大會在1990年決議設立「政府間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談判委員會(INC)」,並授權起草有關氣候變化公約條文及所有認定為有必要的法律文件,該委員會於1992年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本公約於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秘書處設於德國波昂,截至2011年6月已有195個締約方,其中193個締約方已批准「京都議定書」。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COP)為UNFCCC最高權力機關,每年集會一次,定期評審公約及締約方大會所通過法律文件之履行狀況。工業技術研究院(ITRI)為UNFCCC締約方大會NGO類之觀察員,自1995年第一屆締約方大會(COP-1)以來,中華民國每屆大會均派員與會。[102]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Association of World Citizens)是一個國際性和平組織,總會會址設立於舊金山,在聯合國擁有非政府組織之身分,與聯合國公共資訊部門(UN/DPI)具有合作關係,而與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UN/ECOSOC)建立顧問關係。最初創立的動機是希望將所有為世界及和平努力的人們聚集在一起,自1975年從美國創立以來,此理念受到許多人認同,迅速推展到全世界50多個國家,期待建立一個具有公理與正義的和平世界。台灣世界公民總會也於2000年成立,以結合世界上擁有和平理想的人士共同努力,期以NGO的力量協助聯合國達成世界和平的理想。[103][104] 参见
注释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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