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牌 上 快速 道路

udn 社會 社會萬象

10輛白牌機車2日凌晨從台南市南區騎上台86快速道路,且以口罩遮蔽車牌,專案小組連夜追查約談發現,其中7人是無照少年,依法開出37張罰單,罰款總額逾新台幣13萬元。

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警員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警方2日凌晨1時許獲報,10輛白牌機車成群結隊從南區永成路灣裡匝道口騎上台86快速道路,六分局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追查過濾,調閱監視器。

警方發現,這些騎上快速道路的機車,以口罩遮蔽車牌,警方連日來約談機車騎士到案,其中7人是無照少年。

警方訊後,依無照駕駛、闖紅燈、普通機車行駛快速道路、號牌遮蔽等交通違規開出37張罰單,罰款逾13萬元。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普通機車行駛快速道路,可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遮蔽號牌導致無法辨識,可罰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款。

口罩 台南 罰單

白 牌 上 快速 道路

▲有網友看到白牌上快速道路。(圖/翻攝爆怨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女網友抱怨,她在台64快速道路上,看到一輛白色機車行駛,認為對方違規而拍下照片PO網。該輛機車是知名的249cc「白牌王者」,只差0.1cc到黃牌,因此引起網友互相論戰。

照片中可以看到,有2輛紅牌重型機車加上1輛白牌機車騎在台64快速道路上,其中的白牌機車就是俗稱的「白牌戰神」Honda CBR250RR,由於cc數差0.1就可進階黃牌,也因此引起網友論戰。

有網友認為,「就默默檢舉吧」、「亂入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看一看應該是不符合規定, 差0.1cc被抓到該罰就罰囉」、「違法就是違法 怎還能一堆人護航啊= =」、「我騎many到國道上飆車,也沒有害到人出車禍啊」。

白 牌 上 快速 道路

▲底下的網友全都戰翻。(圖/翻攝爆怨公社)

也有許多車友說,「用CC數分級真的是笑話」、「有危害到你的行車安全嗎?」、「哈哈根本被炮轟的份」、「高潮四輪」、「這台表速可以到快速道路速限兩倍,是台灣對不起它…」、「說不定白色車牌的車還比妳在開的車貴」。

有網友表示,「每次都有人要扯這個差1cc跟馬力的問題,你都知道差1cc為什麼不直上黃牌要選白牌,你考試59分不及格 60分及格,59分知識確實不一定比60分的還差,但那就是一條界線,一條分水嶺你懂嗎?如果改59分及格好了,那換58分跳出來抗議了。凡事總要有一條界線出來,你不想著如何讓自己符合規範,只是一直執著在那個界線,挑戰那個界線,我只能說被檢舉只是剛好而已」。

白牌機車上快速道路到底安全嗎,這個問題爭論很久,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以機車的性能與駕駛道德為出發點來討論,眾多討論所留下的智慧不容許我在這邊班門弄斧,我今天想從空氣動力學的角度來探討機車騎士都很害怕的”側風效應”,因為機車動態穩定性也是一個維繫安全很重要的因素.
我上網看了汽機的規個,粗略概算了一個尺寸
以Altis汽車為例,這輛車的側面投影面積為: 55,400平方公分,重量:1280Kg+80Kg(駕駛者重量)
(暫時估計為三個方型的車廂,頭尾廂等長)
以Nikita 200機車為例, 這輛車的側面投影面積為: 22,000平方公分,重量184Kg+80Kg(駕駛者重量)
(暫時估計機車是一個方型,人體側投影面積不計)

汽車約為機車的2.5倍

假設Cd(風阻係數)相同, 側風壓力與投影面積&系數有正比關係.
(老實說,機車側面的非平滑形狀,風阻係數應該比汽車大)
汽車承受的側面推力是機車的2.5倍,汽車重量是機車的5.15倍
依照牛頓力學F=m*a
機車因為側風所承受的加速度是汽車的2.06倍;機車騎士遇到側風,按照一般人的體感平衡速度約為0.2~0.4秒,車速90Km/hr, 我們需要10公尺的距離來調整平衡把持機車的行進方向.如果瞬間側風太大,側向加速度也跟著大,這0.4秒所產生的偏移量也很驚人,如果我們沒有騎在車道的正中間,一陣側風可能把機車吹向隔壁車道(一般快速道路的寬度約3.5~3.75公尺)而產生危險!

特別是像是台64線,穿越兩側的大樓與空曠地型時,會有瞬間的風左右切變,一但切變速度小於0.4秒,此時正是快速行進機車的危險時刻!

空曠地區與大樓間的側向風與風切變沒有辦法預測,車重較輕與側投影面積大的機車的確都有相當的危險性.

白 牌 上 快速 道路

台中市1名60歲騎普通重機的宋姓婦人,1日疑是誤入74線快速道路,於大里二匝道與汽車碰撞,宋女機車當場噴飛至主線慢車道,機車後軸嚴重斷裂。(民眾提供/黃國峰台中傳真)

白 牌 上 快速 道路

台中市1名60歲騎普通重機的宋姓婦人,1日疑是誤入74線快速道路,於大里二匝道與一輛廂型車碰撞,該廂型車左車頭受損。(民眾提供/黃國峰台中傳真)

台中市1名60歲宋姓婦人,1日上午疑是誤闖,將白牌普通重型機車,騎上台中74號快速道路,不料就在匝道處,與1輛黑色箱型車發生碰撞,宋女被撞倒地,右腳開放型骨折,警方指出,宋女受傷外,其違規行爲還可開罰3千至6千元罰鍰,實在得不償失。

據了解,宋姓婦人由環河路一段騎上大里二匝道,往太平方向騎乘時,41歲林姓男子也開著黑色箱型車,從環河路一段開上大里二匝道,近匝道與主線匯流處時,左前車頭不慎撞上宋女機車後方,機車當場噴飛至主線慢車道,零件散落一地,宋女則跌落匝道上,黑色箱型車則左前車頭受損。

台中市消防局救護人員到場救護,初步檢查宋婦右腳開放性骨折,固定傷處後,送中山醫院手術治療,林男無受傷。

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交通分隊指出,林男經酒測值為零,宋女送醫抽血檢驗中,由於宋女仍在就醫中,詳細原因仍待調查,但宋女將普通重機騎上快速道路,未依標線指示行駛,可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開罰3千至6千元罰鍰,宋女不但受了傷,還得開罰,提醒民眾上路前多熟悉路況,以免釀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