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有診斷證明書嗎

為什麼醫生 拒開這種診斷證明?

人們常在就醫時,為了保險理賠而向醫師提出診斷證明書,但相信不少人也為了診斷證明書的文字而苦惱,甚至因此引發理賠爭議。

「醫師,請幫我開診斷證明書…」無論急診、門診、住院醫師都經常被這樣要求。雖然各醫院已有各自明文規範,僅僅分為「診斷」及「醫師囑言」兩大部分的診斷證明書卻暗藏玄機!

復原時間、事發當下 醫師無法判斷

「醫生,請幫我開一張診斷證明,我想請假休息兩天。」有些公司規定請病假須附繳費收據外,尚需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醫囑特別註記宜休養「幾天」。但是每個人的工作內容、恢復能力、身體狀況都無法精準預測,更何況醫師在醫學教育過程所學中,沒有涵蓋判斷復原時間這個學科,實在難以判定證明。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醫師,診斷證明書上請幫我註明因車禍導致顏面外傷。」當您送入醫院時,醫師依專業診斷出「顏面外傷」這個疾病,但送進醫院前,造成您顏面外傷的「原因」,可能是打架、車禍、意外跌倒…醫師無親眼看見,也無從得知,如何為您「證明」呢?

案例:「扭、挫傷」成立條件大不同

爭議多時的「扭、挫傷」,亦為診斷證明書的一大熱門議題。意外傷害醫療險賠不賠?根據西醫學上的定義,挫傷是因外力撞擊造成身體某部位紅、腫、熱、痛,發炎反應或瘀青,由此可知,挫傷成立的條件包含「外力」。

另一方面,扭傷的成因則是因為身體內的軟組織受到「應力」而受傷,像是彎腰搬重物導致腰部扭傷、因運動導致足部扭傷…等等,而扭傷通常來自於本身之體內因素。

就保險端而言,目前比較常見的理賠項目,以挫傷為主,然而,扭傷仍可能是因人為或是意外所造成,界定上有困難,常是理賠的爭議點!

醫師只能判斷客觀事實

就上述情形,診斷證明書中,醫師僅能就專業,判斷客觀事實,證明您就醫的內容。「醫師囑言」則是醫師針對疾病或傷害,做了什麼樣的檢查與處置,叮囑需要遵守的注意事項。

然而,診斷證明書是一張A4紙張,篇幅有限,僅能簡要敘述。若需要更詳細瞭解完整的就醫過程,可依您所簽屬給保險公司的委託書,讓保險公司調閱您的病歷,深入探討。

但為什麼有些內容,醫師不幫您寫呢?醫師法規範,不得開立「不實診斷書」,否則,除了道德層面會讓醫師失去公信力外,也可能面臨醫師法上的「行政罰鍰」與「廢止醫師執照」,甚至還得負上「登載不實」或「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

屏東縣 / 鍾孟翰 許富傑 蕭雅心 報導

屏東有民眾確診後、因為需要申請保險,請診所開立「確診診斷證明書」,但一份要800元合理嗎?一般我們認知,診斷證明書一份差不多就是100-150元,不過業者出面解釋,診斷書有2種,比較貴的這份,是屏東醫師公會針對保險用的診斷書,因為有法律責任,共同決議的收費標準就是800元,如果是一般用診斷書則是100元。

屏東有民眾在社群網站PO文,表示自己確診,視訊門診後,為了要申請保險理賠,向診所購買診斷證明書,沒想到一份要800元,讓他無言認為太貴,底下也有其他網友,分享其他醫院診斷證明價格,像是屏東基督教醫院150,高雄長庚100元,一份800元到底合不合理,其他民眾說:「800元是有點高,最近有聽人家講大概100元至150元以內,正常都大概300元左右。」

實際回到開出800元的,診斷證明書診所看看,醫師解釋,是依照屏東醫師公會共同決議的,收費標準來收費,當事鄭姓醫師說:「我是目前照醫師公會給我們的決策,如果是重要幹部,一定要照這樣去執行。」按照公會公布的標準,保險用的診斷書,因為有法律責任,包含用藥明細,一份800元,一般用的診斷書,不含用藥明細則是100元,兩種收費標準,都是經過衛生局認可。

屏東縣衛生局醫政科長周宗賢說:「依據屏東縣西醫機構收費標準,制定各類診斷證明書收費上限。」不同縣市醫師公會,訂定收費標準,可能有所不同,隨著國內確診人數增多,提醒確診民眾,若有需要申請診斷證明,可在看診之前,先詢問就診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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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就醫民眾

一、首次申請:依據醫師法第11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開立診斷書,病人應親自就醫。
*如病人本人因特殊狀況無法親自到院申請,代理人得持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到院辦理,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開立,若醫師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依照原病歷記載開立。
  (一)門診病人:於門診掛號看診,由醫師診斷後開立。
  (二)急診病人:
     1.於急診就醫當時申請,由醫師診斷後開立。
     2.若離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或急診,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開立,若
        醫師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三)住院病人:
     1.住院治療期間請洽病房護理站辦理。
     2.若出院當時未申請,日後需補開診斷證明書時,請掛號門診,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開立,若醫師已
       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立。
二、已開立過:申請時無須掛號,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
三、首次申請出生證明書(英文)、死亡證明書(英文):請至各院區醫事課專責櫃檯辦理,申請日起 5個工
       作天,完成後由專人通知領取。
四、網路申辦(限已開立過):一般診斷證明書(中、英文)、死亡證明書(中、英文)、出生證明書(中、英文)、驗傷診斷證明書、死產及流產證明。
五、申請資格及應備證件(供核對及影印留存)

申請人應備證件
本人申請
  • 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
* 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正本:如戶口名簿、有照片之健保卡等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代理人申請
  • 病人身分證正本
  •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病人之委託同意書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申請
(未成年者,我國民法第12條規定,
年滿二十歲方為成年 )
  • 病人身分證正本 (未成年者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法院裁定書等正本)
*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具繼承權者申請
(其配偶、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
  • 具繼承權者身份證正本
  • 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正本)
  • 病人除戶證明正本(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須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 外籍人士須具備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診所有診斷證明書嗎

▲醫院超常見兩大行為!其實你是在「拜託醫師犯罪」。(圖/達志示意圖)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相信大家都聽過用來申請保險、請假等證明的「診斷書」,但其實對醫院和醫師來說,開診斷書除了責任,也是考驗。醫師指出,遇過不少病患要開診斷書時,會要求寫什麼、不要寫什麼,以利申請保險等,但其實有些時候根本是在叫醫師犯罪啊,其中最常見的除了診斷書之外,就是巴氏量表。

醫師蒼藍鴿在《蒼藍鴿的醫學天地》值班碎碎念的影片中和民眾分享開診斷書的經驗!他提到,假日值班其實會開蠻多診斷書給病患,除了是診斷證明,也是醫療保險、請假之用,但還是會遇到不少民眾想藉由「診斷書」來做不太正當的事情。

蒼藍鴿舉例,之前有同仁遇過一名曰20多歲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病患,從小就有「心室中膈缺損」,但沒有做治療,長大後才到醫院做心導管,要開診斷書時,該病患便要求醫師不要把「先天性」寫進去,因為保險不給付先天性疾病。

但蒼藍鴿表示,其實一般來說,診斷書本來就不會特別提到先天性還後天性,他笑說,民眾也真的不能小看保險公司,因為「心室中膈缺損」本來就是先天性的,保險公司不會不知道。

不過,有另一種狀況在醫院就相當常見,尤其是在「內科」很容易發生。蒼藍鴿指出,很多家屬都會拿「巴氏量表」希望醫師可以幫忙填寫,並把分數打低一點,以利替家中的老人申請外傭。巴氏量表大多是醫師去勾選該病患是否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例如吃飯、翻身和洗澡等,分數低代表自理能力越差,也容易可以申請相關人力。

但這樣的行為其實完全是在「拜託醫師犯罪」!蒼藍鴿強調,從以前實習開始到現在,真的看過不少這樣的家屬,若依照家屬要求開診斷書、填巴氏量表等,可協助家屬得到方便,但說難聽一點就是在犯罪,就算不構成偽造文書,但無論如何醫師都會有刑責,可能會吃上官司的。

蒼藍鴿提醒,開診斷書是醫院和醫師責任跟義務之一,但也常遇過病患要求醫師在診斷書上寫一些根本沒有經歷過的疾病、治療等。蒼藍鴿強調,拜託民眾不要藉著診斷書、巴氏量表等醫院證明,來做不是那麼正當的行為,醫師、病患和家屬間是要互相尊重,不能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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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可開立診斷證明書嗎?

說明: 一、按醫療法第76條規定,醫院、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於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製給診斷證明書。 又醫師法17條規定,醫師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不得拒絕診斷書、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之交付。

診斷證明要本人嗎?

首次開立診斷書,病人應親自就醫,依據醫師法第11 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 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已開立過之診斷書原則上是可以委託辦理的。

診所開診斷證明要錢嗎?

1.請本人選擇原看診醫師之門診時間掛號,再由醫師診斷書。 2.普通診斷書中文一份80元,英文一份500元。

如何請醫生開診斷證明?

診斷書,病人應親自就醫。 *如病人本人因特殊狀況無法親自到院申請,代理人得持病人親自簽署之委託書到院辦理,原則上應由原診治醫師立,若醫師離職或請假,則可掛「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依照原病歷記載立。 (一)門診病人:於門診掛號看診,由醫師診斷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