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使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以下稱本單位)相關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 (以下為本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二、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修正時亦同,以上條文參考自中華民國資料保護協會。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