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條文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辦法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選舉公報,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編製,提供電子檔交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印發。 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編製及印發。選舉委員會得視候選人人數多寡合併或分別印發。 選舉公報原則以六十磅模造紙或新聞紙印製,以菊八開或對開尺寸編印。 前項選舉公報採直式橫書格式排版,黑白兩色印刷。但標題、投票日期及時間、選舉票顏色及其他應特別提醒選舉人注意事項,得套印紅色。 選舉公報應刊登下列事項: 一、選舉種類標題。 二、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 三、編製或印發選舉委員會名稱。 四、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候選人之號次、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出生地、推薦之政黨、學歷、經歷及政見。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之號次、名稱、政見及其登記候選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出生地、學歷及經歷。有政黨標章者,其標章。 五、選舉投票有關規定。 前項第四款候選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出生地之刊登,應以戶籍登記資料為準。 前條第一項第四款各項資料之刊登,除另有規定外,各候選人及政黨資料之欄位尺寸、字體大小、字型、段落行高應一致。 刊登選舉公報之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及政見內容,選舉委員會得視字數,於所定欄位版面範圍內,個別調整其字體大小及段落行高。 選舉委員會編印選舉公報,應使所有候選人及政黨公平使用選舉公報版面。 候選人及政黨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欄位版面長度以十八公分、寬度以十公分為原則。 前項政見欄位版面,選舉委員會於編排選舉公報版面時,得依選舉種類、候選人人數,以等比例調整為原則,酌予調整之。 候選人及政黨政見內容,得以文字、圖案為之。 前項政見內容之文字,除數字、社會大眾通用之英文字、英文網址、原住民族語言之書寫符號外,應使用中文文字,字體大小不得小於八級字,行距不得小於零點二公分。字體大小及行距有不符規定者,應於登記期間截止前修改;屆期不修改或修改後仍有未符規定者,由選舉委員會編排版面,超過版面之文字,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前條政見內容,應於第六條第二項所定政見欄位版面內為之。 政見內容為純文字,未使用圖案者,由選舉委員會編排版面刊登選舉公報。但候選人及政黨有提供與書面政見內容相同之電子檔,且符合規定格式者,依電子檔內容編排。 政見內容有使用圖案者,應於申請登記時繳送與書面政見內容相同之電子檔。 前二項政見內容電子檔,應以黑白或灰階格式存取;有使用圖案者,應以黑白或灰階 JPG 格式存取。 未依第三項規定繳送電子檔,或繳送之電子檔格式不符規定者,應於登記期間截止前補送或修改;屆期未補送、不修改或修改後仍有未符規定者,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候選人及政黨不得指定選舉公報之字體大小、字型、段落行高、排版格式及印刷顏色。 候選人刊登選舉公報之個人資料、候選人及政黨政見,應於申請登記時繳送。繳送之個人資料、政見稿及電子檔於登記期間截止後,不得修改或更換。 候選人及政黨刊登選舉公報之政見,應經選舉委員會委員會議決議;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審查政見,應先由監察小組會議審議,再將審議意見提報委員會議。 政見內容使用數字、社會大眾通用之英文字、英文網址、原住民族語言之書寫符號、非中文文字、圖案、圖畫或其他書寫符號,除為選舉委員會職務上得依形式外觀上查知不實,不予刊登選舉公報外,由候選人及政黨自行負責。 有聲選舉公報,候選人及政黨之政見內容使用圖案、圖畫或其他書寫符號錄製顯有困難者,選舉委員會不予錄製。 ::: 政黨與各候選人看過來,選舉公報可以放圖片很吸睛,但請不要忘了視障選舉人的閱讀權!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105年3月25日修正第47條,新增第4項,「第一項政見內容,得以文字、圖案為之,並應使所有候選人公平使用選舉公報版面;其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其他國家的作法是什麼呢? 2015年8月13日韓國在《公職選舉法》(공직선거법)第65條新增,在總統大選、地區國會議員選舉及地方自治團體首長選舉時,候選人要製作並提出點字型的選舉公報,並可以在原有手冊型的選舉公報上,以條碼印刷而改以語音、點字方式輸出作為替代;第122-2條規定,點字型選舉公報的製作費用由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為候選人負擔;第261條規定,未提出點字型選舉公報的候選人處1000萬元以下罰金。當然實際使用上仍有視障者表達不便,另如點字型或掃描條碼所獲取的資料並不完整(法規規定點字型選舉公報的製作頁數需在手冊型選舉公報的製作頁數以內);或是不清楚條碼在哪裡,無法用手機正確掃描。 我們並不反對以圖片呈現政見,但或許可以參考國外的做法,綜整出最適合視障者讀取選舉資訊的方法。有圖片,就一定要有替代文字或語音,讓視障選舉人不用再依賴親友協助而可以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獲取一樣的資訊。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將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修法建議,亦呼籲各政黨與候選人在提交選舉公報政見或製作相關選舉文宣時,除了圖片檔,亦應提供文字檔,以利視障選舉人了解政見內容! 發布日期 : 2020.01.03 2020年第15屆總統副總統、第10屆立法委員投票選舉將在1月11日登場。如果不住在戶籍地、或是要等到選舉當天才能拿得到選舉公報的投票民眾,可以利用中央選舉委員會在網路上公布的各地區選舉公報,也可以直接下載PDF檔。至於投票當天的攜帶物品、注意事項,可參考總統、立委投票日要帶什麼?投票時間、禁帶手機違禁品、中選會投票所位置線上查詢。
投票必帶身分證 印章、投票通知單可帶但不強制2020大選的投票時間為1月11日早上8點至下午4點為止,投票當天需攜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進入投票所,其中印章可以簽名代替、投票通知單也可現場查詢,唯有身分證一定要記得攜帶,否則無法投票。 投票當天,工作人員會憑通知單檢查身分證,並要求選民蓋章或簽名,以領取選票。2020年大選共有3張選票,分別是總統、立委、政黨票,選民進入圈選區,選擇理想的候選人後,將手中的選票投入票匭,即可完成投票流程。 ▲選舉公報線上查詢頁面,點按選項即可進一步查詢各類選舉候選人資訊。 ▲第15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報,PDF檔案可直接下載。 1 則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