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對象健保費補助之協辦項目】 各級政府辦理保險對象健保費補助項目一覽表
什麼人不用繳健保費?(一)未滿70歲且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之老人。 (二)年滿65歲以上老人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5%者或其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者。
北市幾歲可以不用繳健保費?(一)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 (二)其他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之老人: 1.年滿65歲之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且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者(最近1年居住國內之天數需達183天)。 2.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65歲以上 免 繳 健保費 嗎?一、符合下列(一)~(三)規定之老人: (一)年滿65歲之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且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者(須連續設籍本市1年以上且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至少須滿183天)。 (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屏東健保幾歲不用繳?二、補助對象: 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含)未滿七十歲,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之老人(不包括列冊低收入戶老人),且為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第二目之被保險人(第一類至第五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以外無職業之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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