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護腺癌可以不治療?—積極監控就好(衛教版) (編號PC-009) 近年來,台灣的攝護腺癌(前列腺癌)發生率快速上升,目前已是男性的第五大癌症,2017年有約6,600位新病人,診斷時之平均年齡為72歲,每年約有1,400位病人不幸死於攝護腺癌。雖然如此,新診斷的案例中,約2/3為局部攝護腺癌,也就是未轉移的攝護腺癌。局部攝護腺癌又可分為早期及中期攝護腺癌,1/3則是已轉移的攝護腺癌,就是晚期攝護腺癌。近年來,隨著抽血攝護腺特異抗原(prostate-specific antigen, PSA)的檢查廣泛使用,局部攝護腺癌的比率也逐漸增加。這些因為篩檢發現的無症狀腫瘤,大多是早期且低復發風險。事實上,這類腫瘤很少造成病人死亡,病人反而大多死於其他疾病,如其他癌症、心臟病、糖尿病等。因此,並非每一位病人均需要接受積極侵入式的治療,以免除因治療可能帶來的併發症,得不償失。
局部攝護腺癌的積極性治療方式 局部攝護腺癌有什麼保守性治療的選項呢?(積極監控、觀察等待、局部攝護腺治療、荷爾蒙治療) 「積極監控」與「觀察性等待」有什麼不同? 何者適合「積極監控」?
中度復發風險須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項: 「積極監控」該如何進行? 「積極監控」中病況惡化了,該怎麼辦?
「積極監控」或「觀察性追蹤」的成效如何?
臺大醫院積極監控的成果: 「積極監控」的優缺點為何?
臺大醫院泌尿部文件,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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