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機車騎士,看見前方汽車違規駛入機車等候區,敲窗想提醒對方,未料搖下車窗的竟是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影片流出後,有網友質疑王世堅邊開車邊玩手機,他則回應非使用智慧型手機無法玩。許多駕駛人都會在停等紅燈時,趁機拿手機回訊息、滑臉書,若稍有不慎可能引發事故。究竟駕駛期間使用手機會被罰多少?用手機架、看導航可不可以呢? Show
駕駛時用手機怎麼罰?根據2001年1月17日公布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或在停紅燈時使用手機,汽車駕駛人罰鍰3000元,機車駕駛人罰鍰1000元。 簡而言之,駕駛在行駛過程中或停等紅燈時,均要注意周邊及車前狀況,若駕駛人「手持」手機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等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便屬違規;若發生交通事故,還可能被認定為危險駕駛重罰,需承擔相關刑、民事責任。 若駕駛人臨時需要操作手機,務必找安全路段停車,並完全熄火後才能操作,不僅是為了自身荷包著想,更是確保行車安全。另外,臨停時應注意該路段是否可停車,以免因違停遭開單。 手機放在手機架、看固定式導航設備算違規嗎?此外,許多民眾都會使用「手機架」滑手機、看導航,雖然同樣相當危險,但現行法規僅針對「手持」使用手機開罰,所以操作放在手機架上的手機,或是使用導航設備,目前尚無明確法源依據可開罰。 儘管在手機架上操作手機,並不符合「手持」的開罰要件,但當駕駛在行駛過程中,繼續滑著放在手機架上的手機,顯然有礙駕駛安全。部分警方看到後,會給予善意勸導;情況嚴重者,甚至可依法條中「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的概括條款開罰。因此,使用手機架現階段仍屬灰色地帶。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曾提案修法,研擬把在手機架上操作手機納入開罰範疇,但卻引發需要透過手機接單、聯繫、導航的外送員強烈反彈。隨後,趙天麟也坦承,修法需要更精準的配套措施,因違規態樣難以界定,決定先行撤案。 延伸閱讀》汽機車「手機架」使用無罰則 立委提案修法 手持香菸也會被罰嗎?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上,除了手機的使用,手持香菸或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可處以600元罰鍰。此規範目的在於,當駕駛人於行駛狀態抽菸,產生的菸霧及菸蒂,可能導致周遭其他駕駛人的眼睛敏感或不舒服,進而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延伸閱讀》別跟荷包過不去! 駕駛「開窗抽菸」挨罰600元 有哪些身分或情形例外可不受規範?不過,駕駛期間禁止「手持」使用手機這項規定,也有例外情形。例如,當警備車、消防車及救護車之駕駛人,在依法執勤時,得不受相關限制。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今年1月至8月期間,就有5,893件違規案件。現代人手機不離身,不少民眾開車、騎車遇到等紅燈時會低頭滑手機,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圖/中央社) (台灣英文新聞 / 社會組綜合報導)開車、騎車等紅燈都不能滑手機!新北市政府今(14日)提醒民眾,這樣的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分別可處3,000元及1,000元罰鍰。 根據新北市政府,日前有一名駕駛人開車等紅燈時滑手機,遭警方攔查並開罰,該駕駛人表示等紅燈時車子是停止的,且只是使用手機看一下訊息,認為這樣就被開單不合理,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此,法官指出,等紅燈時是暫時停止,變換成綠燈時就應前行,所以仍屬行駛的狀態,判定該駕駛人敗訴。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安全駕駛之行為」之明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若違反可分別被處以3,000元及1,000元罰鍰。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今年1月至8月期間,就有5,893件違規案件,因此該單位提醒民眾,不論開車、騎車都應隨時保持警覺,就算是停等紅燈也不例外,如果真的需要看手機,必須找到合適的位置停車,將車輛熄火才能使用手機。 首頁 > 交通新聞> 駕駛人注意!開車騎車滑手機處3千元及1千元罰鍰 交通新聞駕駛人注意!開車騎車滑手機處3千元及1千元罰鍰 發布時間:110-11-25 瀏覽次數:2101次 手機已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然而「開車騎車邊滑手機」這種錯誤的駕駛行為,最容易因分心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除了要顧好荷包以免被開罰之外,駕駛人行駛於路口應「慢、看、停」,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行人也不應有過馬路滑手機等不專心行為,以守護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分享給朋友:
黃女開車拿手機看一下時間遭開罰3千元,她向台北地院提行政訴訟,最後抗罰成功。示意圖。(記者黃捷翻攝) 2019/08/04 13:09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黃姓汽車女駕駛去年11月在台北市區開車,員警認為她邊開車邊使用手機,當場攔車開罰3000元,黃女自認無辜提起行政訴訟,辯稱她只是「看一下時間」。由於開罰員警證述前後不一,且無明顯違規的採證影片,台北地院遂判決撤銷罰單。 由於黃女起訴時已繳交300元裁判費用,法院傳喚開罰員警出庭作證,支付證人日旅費530元,訴訟費用合計830元,敗訴的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還得另負擔這筆費用。 黃女主張,去年11月26日上許10時許,在北市南港區三重路一間星巴克旁的紅線處停車,被員警驅趕後她隨即駛離,未料在前方停等紅燈時,員警竟追上來攔停她,指控她開車時使用手機,當場開單。 負責製發罰單的桃園市交裁處則指出,黃女在停等紅燈及臨停紅線時,因隨時會受員警指揮或驅趕,屬於「非可依己意決定停留之久暫」,仍屬行駛狀態,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無違誤。 但員警作證時,表示當時因黃女副駕駛座車窗全部開啟,光線折射才會讓他看到黃女在使用手機,後來卻又改稱他敲車窗攔停,黃女才打開車窗,此外,法官當庭列印google地圖給員警繪製攔停地點,卻又與最初開罰時紀錄的不同,證詞矛盾前後不一,法官認為難予採信。 雖然員警攔停開罰時,密錄器錄到黃女說:「我哪有行駛什麼…用電話,看一下而已」,但黃女辯稱只有「看一下時間」,與罰單記載的違規事實「汽車駕駛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不同,而臨停紅線時車輛也是穩妥靜止狀態,也不符合「行駛道路」要件,法官因此認定罰單有違誤,判決撤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信無論是新司機還是老司機,總有人在駕駛過程中看兩眼手機,刷刷微博,回個微信,甚至是看看視頻。 小編在此含淚告訴大家以後一定要改掉這個壞習慣! 昆士蘭州交通法規定,只要車沒有完全熄火拼停靠在合法的停車區域,使用手機都是違法的,罰款扣分都少不了。 從2020年2月1號開始開車用手機將被加重處罰:扣4分,罰$1,000。 若在12個月之內再犯,懲罰加倍,扣8分,罰$1000。 1. 開車時能不能用手機?在昆士蘭州,司機不能在車沒有熄火的狀態下使用手機,無論你是在等紅綠燈或正堵車(救護車和警車除外) 「使用」 的定義很廣泛,包括以下行為:
2. 我不拿手機,開揚聲器行嗎?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開揚聲器。 如果您:
3. 手機在支架上,我只是點一下手機切換歌單,會被處罰嗎?有可能哦! 雖然您沒有拿著手機,把手機放在支架上,但是點了手機螢幕切換音樂,這也會被認為是疏忽駕駛。 疏忽駕駛的定義很廣,一旦被抓將面臨最高$5,338罰款或6個月監禁。 4. 我去麥當勞或KFC的Drive Thru點餐,可以刷手機支付嗎?不能! 只要車子沒有熄火,作為司機的你就不能拿手機,更不能拿手機付款。 5. 我只是乘客,使用手機會被處罰嗎?如果您是乘客,不可以做出任何干擾司機駕駛或阻擋司機視線的行為。 如果乘客使用手機時影響到司機,讓司機分心,乘客可能會被最高罰款$2,669。 如果司機遇到車上有乘客干擾,導致無法專心駕駛,司機應該停止駕駛。 否則司機可能會面臨高達$2,699的罰款,除非是在使用導航功能。 6. 我只是把手機放在腿上,會被處罰嗎?有可能哦! 如果不能使用手機支架,我們建議您把手機放到不與身體接觸的地方。 因為如果手機鈴聲響起或掉落,也會對您駕駛造成影響。 另外,把手機放在腿上駕駛是一個很可疑的行為,您有可能隨時會拿起手機,很有可能造成後續的處罰。 7. 用手機看導航會被處罰嗎?有可能哦! 在駕駛過程中使用手機來導航,可能會被處罰的。 除非把手機放在支架上且不遮擋前方視線,並在開車前就設置好地圖等功能,確保開車過程不觸碰手機。 8. 開車時使用手機會有什麼處罰?開車使用手機被抓後,員警現場會開罰單,包括罰款和扣分等處罰。 9. 不滿意處罰,我能否上訴?可以! 您需要在收到罰單的28日內,填好罰單背面 「上訴至法庭」 的部分,寄到指定的位址。 上訴最好是有合理理由,因此逸升法律(Ascent Lawyers)建議您先徵求我們專業交通法律師的意見。 如果沒有合理原因,一旦上訴失敗,您可能除了罰款以外還要支付一系列的費用。 若遇到交通違規被罰的情況,請聯繫逸升法律(Ascent Lawyers)進行諮詢。 [更詳細的信息請點擊以下鏈接] Mobile phone fines increase to $1,000 from February 1 Driving and mobile phones –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