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編輯部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於2021年5月12日公告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 國際有相關科學研究指出食用阿勃勒果實具有安全上之疑慮 「阿勃勒(又名臘腸樹) (學名:Cassia fistula L.)」現為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之「草、木本植物類(1)」品項,其果實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調理包原料或經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等食品之原料。阿勃勒果實所含活性成分主要為羥基蒽類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國際間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之疑慮,且依據目前可獲得文獻,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 2021年7月1日起,阿勃勒果實禁止作為食品原料 衛福部表示,將限制阿勃勒果實自2022年7月1日起,不得繼續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但國產產品之製造日期或進口產品之輸入日期於本規定生效前者,得繼續販賣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 草案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審稿編輯:林玉婷 延伸閱讀
撰文=編輯部 路上常見的「阿勃勒」樹,因為有著金黃色花朵、在花季時經常造成民眾搶拍照,其長條狀的果實卻有坊間謠傳,食用阿勃勒果實可以幫助排便,且市面上也有纖體產品使用「阿勃勒」作為原料之一,但是小心!過往就曾有婦人因食用阿勃勒果實,導致噁心、嘔吐及頭暈等反應。 為此,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於2020年7月29日預告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果實之使用限制」草案,擬限制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阿勃勒果實隱含毒素?研究顯示食用有安全疑慮! 「阿勃勒(又名臘腸樹,學名:Cassia fistula)」現為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之「草、木本植物類(1)」品項,其果實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調理包原料或經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等食品之原料。 但如今食藥署表示,阿勃勒果實所含活性成分主要為「羥基蒽類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國際間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之疑慮,且依據目前可獲得文獻,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 2021年1月1日起,阿勃勒果實禁止作為食品原料! 食藥署表示,因為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因此即日起預告阿勃勒果實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得再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但規定正式施行前,已使用阿勃勒果實作為原料的食品,得繼續販賣至產品有效日期截止為止。 草案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審稿編輯:林玉婷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첣�a�G �����B�L���A�O�W��1645�~�i�C ���@�G�G ���q���M��� �ߡ@�ʡG ���ʾ�A�ʳ߰��Ŧh��A���@���`�C �� �~�G
為維護國人健康及食用安全,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09年7月29日預告訂定「阿勃勒(Cassia fistula)果實之使用限制」草案,擬限制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阿勃勒(又名臘腸樹) (學名:Cassia fistula)」現為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之「草、木本植物類(1)」品項,其果實部位可供茶包、膳食調理包原料或經萃取後作為飲料、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等食品之原料。阿勃勒果實所含活性成分主要為羥基蒽類衍生物(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國際間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之疑慮,且依據目前可獲得文獻,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 食藥署為確保民眾食用安全,預告阿勃勒果實自110年1月1日起,不得再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但規定正式施行前,已使用阿勃勒果實作為原料的食品,得繼續販賣至產品有效日期屆至為止。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草案正式施行後,經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前述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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