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休假加班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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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於7月份調整敘薪津,不休假加班費如何核發。

日期:97-08-15    

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於7月份調整薪津,7月份調薪後之薪津標準計發不休假加班費之日數,最高自不得超過該員七月份實際之上班日數(7月份任何1天調整薪津均以7月份整月計算實際上班日數),其餘之日數則以未調薪之薪津標準核發。

另上班日數之計算,以應上班日數扣除請假及例假日,為該員之實際上班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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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月份調薪不休假加班費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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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0年7月1日調薪後,兼行政職務教師其99學年度未休假加班費核發事宜,請本府所屬學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日期:100-07-26    

一、查銓敘部8327日八三台華法一字第0949642號函釋略以,不休假加班費之發給,必須在工作崗位上執行職務,因公停止休假,並按時出勤人員,始得核實按到公日數計發。學校員工支領不休假加班費之日數超過七月份各該員需上班日數,是否為溢領不休假加班費一節,依上開本部函釋規定不休假加班費既係依到公日數中因公未休之日數計發,則學校行政人員以七月份調薪後之薪津標準計發不休假加班費之日數,最高自不應超過各該員七月份實際上班之日數,其餘之日數,則應以未調薪之薪津標準核發。至於可否以八月份考績(成)晉級之俸給標準核發一節,查本部七一、三、一五台楷典三字第九七五六號函釋規定:公務人員之休假向採按年結算原則。各級學校職員休假之實施係參照公務人員照按年結算原則,按學年度結算,由於學年度係自每年八月一日 至次年七月卅一日止,自無以次一學年度之俸給標準計發本學年度因公未休假日加班費之可能。

二、準此,99學年度各校兼行政職務教師未休假加班費,除按發放(7)月份之待遇核給外,若因職務異動致待遇減少者,應比照年終工作獎金及考核獎金之發給規定按月數比例核給未休假加班費,另異動當月得以較高之待遇月數計算。又7月份實際上班日數比未休假天數少者,按實際上班日核給調薪後之未休假加班費,剩餘日數再按未調薪前之待遇支給。

    例如:甲師99學年度休假日數為30日,扣除強制休假14日後剩餘16日可核發未休假加班費,惟其7月份扣除請假、例假日等,實際上班日數僅10日,則其未休假加班費(16)只有10日以調薪後之待遇支給,另6日應依調薪前之待遇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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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告內容

轉知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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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 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0-02-17 16:51:15 點閱:5601


一、本件係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修正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當學年具有十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具有超過十日之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十日,應休而未休假者,不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前項十日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學年度未休假之日數不得保留。但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學校核准無法休假時,得由各主管機關酌予獎勵。
(二)應休畢日數(十日以內)之休假部分:每人全年合計補助總額最高以新臺幣一萬六千元為限。但未具休假十日資格者,其全年最高補助總額按所具休假日數,以每日新臺幣一千六百元計算。
(三)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部分:按日支給休假補助費新臺幣六百元;未達一日者,按休假時數比例支給,於學年終一併結算。
(四)當學年度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二日者,酌給相當二日休假之補助,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所定自行運用額度方式刷卡消費核實補助。但任職前在同一學年度內已核給休假補助者,應予扣除。

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六點修正,考量國旅卡消費已無需再勾稽休假,原予刪除本點規定。刪除第五點內容,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國內休假期間,如已刷卡消費,惟適逢天然災害發生,經權責機關宣布停止辦公,得由當事人自行審酌是否仍以休假登記,申請休假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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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規內容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8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08859 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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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基準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二、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當學年度具有十日以下休假資格者,應全部休畢;
具有超過十日之休假資格者,至少應休假十日,應休而未休假者,不
得發給未休假加班費。
前項十日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當學年度未休假之日數不得保留。
但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學校核准無法休假時,得由各主管機關酌予獎
勵。

三、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期間所遺課務及職務之代理,應依教師請假規
則第十四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各校對於所屬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申請國內休假者,應按下列方式核發
休假補助費,所需費用,於各校年度預算之人事費等相關經費項下勻
支:
(一)應休畢日數(十日以內)之休假部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
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二)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部分:按日支給休假補助費新臺幣六百元;
未達一日者,按休假時數比例支給,於學年終一併結算。
當學年度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二日者,酌給相當二日休假之補
助,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所定
自行運用額度方式刷卡消費核實補助。但任職前在同一學年度內已核
給休假補助者,應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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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0年度起,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具休假資格者,除應休畢10日外之休假,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者,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增加2日,最高不得超過13日

自110年度起,市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具休假資格者,除應休畢10日外之休假,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者,依身分類別說明如下:
1、市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增加2日,最高不得超過13日。
2、另考量醫護人員本年工作量,110年度衛生局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未休假加班費請領日數增加3日,最高不得超過14日。
3、警察局、消防局所屬警消人員,因業務性質特殊,除應休畢10日之外,未休假加班費及休假補助費覈實核發。
4、本府所屬學校教師兼行政人員,自110學年度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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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7-18
  • 下版日期:115-07-21
  • 修改時間:1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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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休假加班費幾天?

自110年度起,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具休假資格者,除應休畢10日外之休假,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休假者,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增加2日,最高不得超過13日

老師有不休假獎金嗎?

(二)應休畢日數以外之休假部分:按日支給休假補助費新臺幣六百元; 達一日者,按休假時數比例支給,於學年終一併結算。 當學年度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達二日者,酌給相當二日休假之補助,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所定自行運用額度方式刷卡消費核實補助。

公務員不休假獎金多少錢?

(2) 除公務人員本人外,其配偶、直系血親如具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 病之情形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當年補助均屬自行運 用額度。 (3) 當年度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達2 日,酌給相當2 日之休假補助費 (3,200 元),屬自行運用額度,同一年度內已核給補助部分應予扣除。

公務員加班費怎麼算?

(二) 公務員平日工作8小時後加班加班費,前2小時按每小時薪資額再加給0.33倍,後2小時加給0.67倍;休息日前2小時加給1.33倍,2小時後加班費加給1.67倍,休息日出勤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以8小時計;例假日原則不得出勤,如有出勤,即使未滿8小時,仍應加給8小時加班費,並給予補休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