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健康檢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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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之規定,雇主僱用勞工時,應依規定項目實施一般體格檢查,該檢查未逾第17條規定之定期檢查期限,經勞工提出證明者得免實施,該定期檢查期限為:未滿40歲者,每5年1次;年滿40歲未滿65歲者,每3年1次;年滿65歲以上者,每年1次。 二、新進勞工如繳交之一般體格(健康)檢查報告,其檢查項目及檢查期限符合前開條文之規定,且該檢查係於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 (名單可於本署網站/職業衛生/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執行者,得免再另行實施一般體格檢查。 三、雇主倘基於職場健康管理,需勞工提供一定期限內之一般體格(健康)檢查報告,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1條規定,訂定有關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等事項於事業單位內部規章或工作守則,並告知勞工,或經勞資協商約定,取得勞工同意後為之。
《服務項目 - 勞工體格健檢》 三軍總醫院 健康管理中心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 2樓 社區醫學部 專線:(02) 8792-3311 分機 88195、16555 傳真:(02) 8792-7057 受檢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6: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無提供服務。 本中心辦理一般勞工及餐飲勞工體檢無須預約,無提供預約服務。《請空腹8小時,以利抽血》 費用:1200元/每人
勞工一般體檢 報告多久?勞工體檢(依勞動部法規,費用1000元)領取報告所需時間:體檢完成七個工作天後領取。。 其他有抽血驗尿者:體檢完成七個工作天後領取。 星期例假日則順延到下一工作日。
餐飲體檢要多久?請攜帶一張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卡(卡上需有相片))。 體檢報告於七個工作天完成(不含週六、週日及例假日)(無急件申請)。
勞工健檢多久一次?雇主對在職勞工,應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一般健康檢查: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每年檢查一次。 二、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檢查一次。 三、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檢查一次。
一般勞工體檢要帶什麼?體檢攜帶證件及注意事項: 身分證或健保卡(有照片證件)及照片兩張(若未檢附照片者將不予掛號,如多加一份表格需再多一張照片),移工體檢請攜帶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及照片兩張,居留及外籍教師體檢請攜帶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及照片兩張(若未檢附照片者將不予掛號,如多加一份表格需再多一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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