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歲可以保人?

文/梁惠閔 | 《現代保險》雜誌

立法院會本(12)月25日三讀《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2023年元旦施行。昨(29)日陸續又通過25項相關法律修正案,後續還有其他涉及年齡的法案相關條文,都會修改為「成年」或「未成年」,以配合《民法》修正定義自2023年元旦起,18歲即成年。

過去18歲以上但未滿20歲仍屬未成年,屬限制行為能力者,按《民法》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法律上的行為,必須得到法定代理人允許。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單獨行為或意思表示,不具法律效力。但成年年齡下修後,滿18歲起便可自主決定各項法律行為並承擔相關義務,包括結婚、獨立租屋、簽約、開戶、就業等。

如此一來,屬於簽訂契約的保險購買行為,產生了哪些變化?

現在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年輕人若要為自己投保保險的話,除必須在要∕被保險人欄上簽名外,還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保險契約才會生效。

自2023年元旦起,年滿18歲即成年,無論是簽訂契約或變更保險契約內容,都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就是說,從滿18歲的當日起,就能自己簽訂保單。同樣的情況,發生保險事故時,未成年的受益人也是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才能請領保險金,但自2023年起,在理賠申請日滿18歲的受益人,就可獨立辦理申請保險金。

若要擔任保險業務人員,現今保險業務員資格考試必須年滿20歲才得以報名。

同樣的自2023年起,保險業務員的年齡門檻就會下調至18歲,保險業增員範圍增廣。日前金管會已完成「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訂草案預告,近日將發布施行,預計自明(2021)年起開始適用。修正條文中,包括配合《民法》規定,將條文中「年滿20歲」修正為「成年」。

此外,在健保方面也會有影響。因配合《民法》18歲即成立,依《健保法》修正後條文,年滿18歲、不再繼續就學,且已有謀生能力的民眾必須分戶出去,自已繳交健保費。在所得稅申報方面,

現今報稅時,納稅義務人18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即使有工作所得,仍可列為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課稅,不能單獨申報。

但2023年開始,納稅義務人的子女年滿18歲且未就學受撫養,必須單獨申報。也就是說,該名子女就不得列為受扶養親屬,不能再報免稅額。民眾申報所得稅時就必須重新規劃計算。

新聞來源:https://pse.is/38mn7l

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作為要保人?

幾歲可以保人?
幾歲可以保人?
幾歲可以保人?
幾歲可以保人?

文 / 簡榮宗律師

案例:

志明了解保險制度有那麼多好處以後,基於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心態,就打電話告訴他高中時期的學弟志成。志成聽了志明的解說後也覺得很心動,打算自己當要保人替已經跟父親離婚的母親投保,可是志成今年才十九歲,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影響保險契約的效力?


解析:

保險契約乃要保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經保險人予以承諾而成立契約。訂立保險契約既為法律行為之一種,依民法之規定就必需是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所訂立之保險契約,方得即刻有效。而滿二十歲之人或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才有完全之行為能力,若為滿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且未結婚之人,僅具有限制行為能力。依民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契約須得法定代理人事前之允許或事後之承認方有效力,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係「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為「日常生活所必須」者,不在此限(民法第七十七條參照)。而若限制行為能力人想以自己為要保人訂立保險契約,依保險法第三條之規定要保人須交付保險費,故非「純獲法律上之利益」。另保險契約雖然可以分擔風險,對日常生活十分重要,但亦非「生活上所必須」。從而,限制行為能力人若以自己為要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非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承認不可。

依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而同法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故原則上限制行為能力人投保時,須得其父母之允許或承認,契約方屬有效。惟實務上保險公司為減化作業,通常僅要求父或母其中一人,在要保書之監護人欄中簽名,即視為未成年人已得父母之同意。
又於父母離婚時,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依職權協議之。」因此,若依「協議」或「酌定」由一方行使權利時,此時應構成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之要件,由有監護人之一方行使保險契約同意權即可。

由於志成為未滿二十歲且未結婚之限制行為能力人,而訂立保險契約也非純獲法律上利益或其日常生活所必須之法律行為,故其不能以單獨的意思與保險人訂立契約,而必須獲得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或承認。又志成的父母已經離婚,因此前項訂立保險契約之同意,必須由享有志成監護權的父或母單方面為之,契約方屬合法有效。

(相關法條:民法第七七條、第七九條、第一O五五、第一O八六條、第一O八九條、保險法第三條)


作者簡介

簡榮宗 律師

台灣大學EMBA / 北京大學EMBA 研究

瀛睿律師事務所/群策整合顧問公司 執行合夥人
瀛和律師機構兩岸事務中心(有四十個各地律所)執行長
前永豐金融控股集團法務長暨永豐銀行副總經理

電話:+886 2 2728 3777 傳真:+886 2 2728 3030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會使用 Cookies 及其他相關技術優化用戶體驗,繼續瀏覽本網站或按下同意即表示您同意上述聲明及本站隱私權相關政策(包含Cookie)。了解本站隱私權政策.
同意

身為父母往往護子心切,總是希望讓孩子有最完善的保障,因此習慣在孩子出生時,就以小孩為被保險人替小孩買保險。所以有很多台灣人都表示「小時候爸媽已經幫我買好保險了」、「爸媽在我出生的時候就保了」,儘管還沒成年身上卻已有許多張保單。

不過買保險是需要被保險人簽名同意的,否則保險契約無效,那麼這些不是自己親自簽名的保單該怎麼辦?

被保險人非親簽,保單無效

《保險法》第105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幫你翻譯成白話文,當要保人和被保險人是不同人,任何文件上也都沒有被保險人的親自簽名時,該張人壽保險視同無效。被保險人可以隨時撤銷保單,退還已繳保費,而在需要理賠時,保險公司也可以因被保險人無書面同意為由拒絕理賠

幫小孩投保,你該這麼做

未滿7歲的「無行為能力者」,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代為簽名,且父母要在法定代理人欄位上簽名同意。

7~20歲的「限制行為能力者」,則必須由本人簽名,並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因此只要小孩滿7歲後,保單就必須要有本人簽名,因此記得趁早把簽名變更為本人親簽的樣式,避免發生事故要理賠的時候出問題。

帝王條款,保單虧損再要求退保費

許多人知道了保險法第105條這條「帝王條款」後,就開始動起了歪腦筋。先是幫家人簽名購買投資型保單,一旦保單出現虧損就主張被保險人至始沒同意,要求保單無效必須退還全額保費。

雖然原則上是可行的,但是只要保險公司有可以佐證被保險人知情或未拒絕等情形,就等同默認契約成立,例如:非親簽仍繼續繳保費、被保險人有配合體檢、任何文件被保險人有簽過名…等。

所以非親簽不一定等於契約無效,也有不少保戶被判敗訴的案例。

民法啟動成年年齡修法 18歲將可自己買保單

文/新聞編輯中心

法務部正式啟動民法成人年齡修法,日前已完成「民法修正草案」的擬定,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相較於過去未滿20歲不能自己申辦手機或買保險,新法上路後,成年人可做的事,都將提前到18歲就可以做,修法案預計7月初報行政院,立法院下個會期就可送交三讀審議。

法務部將18歲視為「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主要是跟全球170個國家接軌,也跟現行刑法「完全責任能力」及行政罰法處罰對象的年齡一致。修法後,除了滿18歲就可以自行決定結婚,不用父母同意外,影響較多的還有民法債篇通則的契約。例如,買賣契約、使用借貸契約、消費借貸契約、租賃契約、贈與契約等,這些具有權利與義務相關聯的事實,又稱為「法律行為」。

以保險契約為例,民法總則成年年齡修法後,滿18歲即為成年,限制行為能力人變成「滿7歲以上、未滿18歲者」,也就是說,滿18歲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有自己締結契約及或訴訟的能力,若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受領返還,也要自己負責,父母毋須再負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金管會規定,目前保單的要保書,要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本人就有關內容親自填寫並簽章,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需經由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並於要保書上簽章。換言之,現在20歲才算成年,20歲以前想買保單,就得由父母同意才行,未來成人年齡下修到18歲後,滿18歲想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都可以自己做決定了。

不過,因為18至20歲的民眾多數仍在學,沒有獨立經濟能力,若實際發生侵權時,可能無能力賠償,在未考量清楚前就簽下保單,之後又無能力負擔保費,也可能延伸出招攬爭議,屆時業務員銷售保單給18~20歲民眾時,還是要多留意。

另外,目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5 條規定,業務員資格測驗的條件是年滿20 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未來民法修正通過後,應該也會配合下修,屆時可能滿18歲就可以擔任保險業務員.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從20歲下修到18歲,財政部日前也已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把繼承人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繼承人扣除額將因此遭到限縮,影響民眾未來遺產稅的節稅空間。不想資產轉移受到影響,未來也可利用保險規劃,放大資產傳承的空間。

《延伸閱讀:業務員掛件賣保險違規 但保單一樣有效》

《延伸閱讀:烏龍!買錯保單20多年後才發現 保戶傻眼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