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雇主負擔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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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需負擔的薪資或醫療費用的範圍: 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負擔職業災害補償責任。而針對同一事故,雇主已支付費用補償者(包括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意外保險等,因同一事故,而由勞工保險局核定給付或由商業保險公司理賠者),自得將此部分抵充所應負擔之補償金額,先予敘明。 1.工資補償部分:按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規定,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所稱原領工資係指該勞工遭遇職業傷害前1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2.醫療費用部分:有關勞工因職業傷害,勞保醫療給付不足,而確有繼續醫療之必要者,應由雇主負責補償。其「有繼續醫療之必要」得由醫師認定或由勞雇雙方約定 (明示或默示之意思表示合致)之。另病房費如經醫師或醫療機構出具證明為必要者,應由雇主負擔。至伙食費、證明書費用則不屬必要之醫療費用。 請假天數之認定 :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雇主給予勞工公傷病假,應以勞工治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即無工作能力)】為其適用前提。惟其工作能力如何,事涉醫療專業,應由專業的醫師判定。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之機會。

                   

職災雇主負擔薪資

皓霆(化名)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經勞保局認定為通勤職災;這場車禍造成皓霆左側脛骨及腓骨骨折,全身也有多處擦挫傷,因此,即便已從醫院返家,仍得持續在家休養與復健,短時間內無法回到原有的工作岡位。 由於無法上班,皓霆開始擔心收入中斷的問題;經過詢問與了解,皓霆得知若是因職災所致的治療休養期間,雇主都仍然要給付全薪,這才讓皓霆鬆了一口氣。到了發薪日,皓霆查詢帳戶,發現公司只給付了月薪的1/3左右,急忙打給公司確認,公司卻回應因為勞保會核給七成的傷病給付,加上勞保給付可以抵充雇主於勞基法上之職災補償責任,因此,公司只需再給三成工資即可。 皓霆當下關心的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自身的生活問題,因為三成薪真的無法讓他維持生活啊…. 公司這樣的主張和做法是否合法呢?

工資補償目的在於維持正常生活
勞基法第59條所規範之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係採「無過失責任主義」,意即無論職災之發生是否可歸責於勞工,雇主皆須依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給予補償。因此,勞基法第59條(雇主職災補償責任)之立法意旨係在維護勞工及其家屬之生存權,係以生活保障為目的之照顧責任,並非損害賠償責任之性質。
案例中皓霆因職災而於醫療中無法工作期間,雇主應依勞基法之規定給予皓霆原領工資之補償,再參勞動部92年11月5日勞動3字第0920061820號函略以:「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上開規定旨在維持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之正常生活。….」,核與上開所述之立法意旨相同,是以,雇主對於皓霆之工資補償,應以能維持其正常生活為考量。

應於發給工資之日全額給與
為使職災勞工於不能工作之醫療期間亦能維持其原有之正常生活,故勞基法課以雇主須按其原領工資予以補償之義務,並於同法施行細則第30條規定「雇主依本法第59條第2款補償勞工之工資,應於發給工資之日給與」,進而將補償金額與期日透過法令予以明確規範,以符勞基法第59條之立法精神。

勞保給付或已由雇主支付費用所得之保險給付,雇主可予以抵充
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由於勞保職業災害保險費係由雇主全額負擔(勞工保險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故依上開規定,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可全額做為職災工資補償之抵充。
然而,由雇主支付全額保費投保之商業保險所得之保險給付,是否也能依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做為勞工職災補償之抵充呢?
查勞動部87年5月7日台勞動3字第017676號函釋:「由雇主負擔保險費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者,勞工所領之保險給付,雇主得用以抵充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各款所定雇主應負擔之職業災害補償費用,惟不足之部分雇主仍應補足」;另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854號判決也採相同見解(註)。基此,商業保險給付亦可抵充雇主因勞工職災所生之補償責任。

相關保險給付已由勞工領取者,雇主始能主張抵充
按勞動部98年4月8日勞動3字第0980067497號函略以:「….四、基上,雇主因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而致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規定予以工資補償,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30條所定發給工資之日全額給與,惟如同一事故已領取勞保給付或依其他法令由雇主支付費用所得之保險給付時,雇主始得主張抵充。......」。
由上可知,勞保職災給付或商業保險給付固得做為雇主職災補償責任之抵充,惟其抵充權須待勞工已領取相關給付後,始得主張;因此,案例中皓霆之雇主不得以未實現之勞保或商業保險給付做為抵充之依據,而僅發給皓霆三成之工資,此舉已牴觸勞基法之規定,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及第80條之1第1項規定予以行政裁罰。
至於雇主若依規定於約定發薪日給付職災原領工資補償,嗣後亦可於勞工領取勞保或商業保險給付後,請求勞工返還先前由雇主墊付之原領工資。

(註) 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854號判決
「末查由雇主負擔費用之其他商業保險給付,固非依法令規定之補償,惟雇主既係為分擔其職災給付之風險而為之投保,以勞動基準法第59條職業災害補償制度設計之理念在分散風險,而不在追究責任,與保險制度係將個人損失直接分散給向同一保險人投保之其他要保人,間接分散給廣大社會成員之制度不謀而合。是以雇主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確保其賠償資力,並以保障勞工獲得相當程度之賠償或補償為目的,應可由雇主主張類推適用該條規定予以抵充,始得謂與立法目的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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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日前宣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職災保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上路!本次修法對雇主最重大的影響是未滿5人的微型企業,其次是降低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職災保法舊制與新制的差異小編都幫你整理好了,馬上來看看吧!

職災保險法是什麼?


在這次的修法當中,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從勞保中獨立出來。而所謂的「職業災害保險」,就是當被保險人(也就是員工!)發生職業災害或傷病等保險事故時,可依規定申請醫療或現金給付之補償,使本人或遺屬得到適度之生活安全保障。(延伸閱讀:職業災害定義、認定表準是什麼?補償有哪些?一次搞懂就看這篇!)

對雇主來說,如果有依規定為員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話,在職災事故發生後,除了可以抵充職災補償責任,更可分攤面對勞工不幸發生職災時的雇主補償費用哦!

過去「職業災害保險」跟「普通事故保險」都一起用勞工保險(簡稱勞保)來做相關規範,但是這兩種保險的性質、目的不一樣,只用同一部法律很難提升對於職業災害的保障。也就是因為這樣,今年職災保法才會被獨立出來,讓員工跟雇主都能獲得更完整的保障。

職災雇主負擔薪資

職災保險法上路後對雇主、勞工有哪些影響呢?(攝影師:fauxels,連結:Pexels

職災保險新制對雇主、勞工分別有什麼影響?


過去員工小於5人的公司,雇主並沒有一定要替員工申報投保勞工保險,員工自然也不會受到職災保險的保障。但是新制上路之後這項規定一樣沒變,不論公司員工人數有幾個人,都強制雇主需要幫員工保職災保險。

1. 不論員工人數、身份,全部都需強制投保職災保險


就像剛剛提到的,《職災保險法》擴大納保對象,不論公司員工人數有多少,都一定需要納保,而且一定要在員工到職當天就投保,否則可能會被處 2-10 萬元罰鍰。而且不論員工的身份、年紀都強制納保,也就是說如果您有僱用15歲以下勞工、技術生、實習生、建教生......等等,都別忘了幫他們投保職災保險哦。

新法特色是受雇勞工只要到職,職災保險就生效,但是假設員工在未納保期間不幸發生職災導致失能或死亡,雇主除了可能會被處 2-10 萬元罰鍰、必須負擔相對應的給付金額之外,還會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等。

2. 投保薪資上限調整為 72,800 元,兩大類員工需手動申報


雇主們第二個要注意的調整就是,《職災保險法》月投保薪資上限訂為新台幣 72,800 元、下限則是與基本工資相同(2022年為 25,250 元)。不過勞動部也很貼心的考量到這樣的調整可能會產生很多人事作業,以下 3 種「本來就有投保勞保」的勞工類型不需要手動申報:

  1. 勞保月投保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的員工:投保級距直接用基本工資等級。
  2. 勞保月投保薪資為 45,800 元的受僱勞工及委任經理人:直接比對勞退月提繳工資調整投保級距,最高調整至 72,800 元。
  3. 勞保月投保薪資為 45,800 元的雇主:直接將職保調整為月投保薪資 72,800 元等級。

而針對以下兩種員工類型:

  1. 適用舊制勞工退休金者
  2. 無提繳勞工退休金者(例如外國人)

(延伸閱讀:投保薪資是什麼?只用本薪投保勞健保可以嗎?一次搞懂關於投保薪資的眉角!)

職災雇主負擔薪資

職災保法對4人微型企業影響最大!(攝影師:Ketut Subiyanto,連結:Pexels

3. 職災保險不只費用低,還能降低雇主負擔風險!

新制為上路之前,4人以下的微型企業如果沒有幫員工投保勞保,當員工不幸發生職災意外,雇主需負擔的費用非常可觀,但勞保職災保險上路後,因為可以抵充賠償金額,雇主只需要負擔剩下的部分即可。

而《職災保險法》上路後,職災保險費率將會依照行業別費率表計算,每三年調整一次。雖然雇主負擔難免會提高,但遇到員工發生職災時,雇主補償責任也大大降低了哦!

4. 新版職災保險給付的請領規定


勞動部也針對《職災保險法》調整了各項職災的能夠請領金額,更增加了其他的津貼補助,馬上來看看吧:

▌各項職災給付請領金額

  1. 傷病給付:前2個月可領取投保薪資100%、第3個月以後可領70%,最多可領取2年。
  2. 失能給付:新制按照失能程度發給年金,完全失能可領月投保薪資70%、嚴重失能50%、部分失能可領20%。另外,失能年金如果符合相關資格,加發眷屬補助10%,最多加發20%。
  3. 遺屬年金:按照平均月投保薪資50%計算,不符合年金領取資格可一次領取平均月投保薪資40個月。

▌其他新增津貼補助

  1. 勞工在受傷住院期間生活無法自理,可申請照護補助和器具補助。
  2. 在進行職能職能復健期間,可領取復健津貼最長180天。
  3. 因有些職業病潛伏期長,如果退保後診斷為職業病,也可申請醫療、失能、死亡津貼等。

職災雇主負擔薪資

職災保險法新舊制比較懶人包!(圖 / Swingvy)

職災保險新制雇主負擔費用要怎麼計算?


仍然像原來的規定一樣,由雇主全額負擔,不會增加受僱勞工保費負擔,費率依照原本的產業費率,但每三年會精算調整一次;而雇主負擔保費的好處是,如果勞工發生職災,雇主可以就勞工所請領的保險給付金額,抵充其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有助穩定企業營運。

可以只幫員工保職災保險,不參加勞保、勞退嗎?


針對勞保的話,答案是可以!(2022/05/03 小編更新:特別提醒大家雖然沒有強制微型企業幫員工投保勞保,不過只要公司有登記立案就需要幫員工投保健保、就業保險,以及提撥勞退。Swingvy 也建議大家不論公司員工有幾個人,都替員工保好保滿,對勞雇雙方都更有保障哦!)

在過去,員工小於5人的公司沒有強制雇主替員工申報投保勞工保險。新制上路之後這項規定一樣沒變,不論公司員工人數有幾個人,都一定需要幫員工保職災保險,雇主、人資也要特別注意,如果沒幫員工保職災保險的話,是會受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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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家企業都靠「Swingvy 雲端人資系統」節省人事成本,效率大升級!圖 / Swing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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