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娘 媽 生

七娘媽生

七娘媽的生日,指農曆7月7日。七娘媽的信仰來源,有人認為是「七星娘娘」,就是北斗七星的配偶神;但大多數人都認為是源自於織女神。民間相傳7月7日這晚,天上的牛郎星和織女星會渡河相會。
織女神受到崇敬,可溯源到《史記‧天官書》:「織女,天女孫也。」而後代的《緯書》:「織女,主瓜菓絲帛珍寶。」已為織女神增添豐富的形象。隨著七夕觀星、乞巧、祈求姻緣的風俗流傳,織女神在民間具有重要的地位,特別是成為女性的信仰對象。
現代民俗學者婁子匡認為隨著牛郎織女故事的轉變,織女的身分變成七仙女中最小的一個,她下凡和孝子董永結婚,後來又把孩子送還給董永,因此成為人們心中的七娘媽,掌管保護幼兒的神職。臺灣民間信仰中,七娘媽專門保佑16歲以下的幼童。通常在幼兒週歲前後,往寺廟向七娘媽(或註生娘娘、觀音、媽祖等)祈願,請求保佑,直到16歲成年,才在七娘媽生這一天取下古錢紅線,舉行「做十六歲」的成年禮。
在七娘媽生這天,凡是家中有幼童者大多會在黃昏時,在家門口擺供桌拜七娘媽,供品包含軟粿(湯圓,中心以指壓凹)、圓仔花、雞冠花(為求多子多孫),或供茉莉花、指甲花(鳳仙花)等香花;另供生果、白粉、胭脂、香水、鏡子、針線、雞酒油飯(糯米飯、胡蔴油、酒、雞合煮者)、牲醴等;家有成年者,另須以粽類、麵線、七娘媽亭(色紙製,二尺多高亭座,擬為七娘媽神居)盛祭。祭後燒金紙、七娘媽衣(五色紙製的紙錢),同時將七娘媽亭焚燒獻祭,稱為「出婆姐間」,代表兒童已成年。「婆姐」通常是十二個女神,也就是七娘媽的侍神,和七娘媽共同保育幼童。
在七娘媽生這天,也有另備雞酒油飯在幼童的寢室供祭,稱為拜「床母」;「床母」也是保護兒童的神祇。
(參見「七夕」、「做十六歲」)
撰稿者:洪淑苓
最後修訂日期:98年11月09日
參考資料:
1 婁子匡。1971。《臺灣民俗源流》。「國立北京大學中國民俗學會民俗叢書」64。臺北:東方。
2 吳瀛濤。1977。《臺灣民俗》。臺北:眾文。
3 洪淑苓。1988。《牛郎織女研究》。「民俗研究叢刊」6。臺北:臺灣學生。
4 劉還月。1989。《臺灣歲時小百科》。「協和臺灣叢刊」6。臺北:臺原。

七娘媽

七娘媽又稱「七星娘娘」、「天仙娘娘」也可以說是「織女星」,七夕為其生日。有認為七娘媽為北斗七星的配偶神,也有認為是包含織女在內的七仙女,又稱「七仙姊」或「七仙姑」。
七娘媽是兒童的保護神,約在兒童週歲前後,往寺廟祈求七娘媽或註生娘娘、觀音媽、媽祖等,請求保護並以古錢或銀牌、鎖牌,以紅絨線串成絭,懸在兒童頸上。父母並為孩子許願,如果子女能順利長十六歲,必至廟中還願。此後每年七夕,父母會帶孩子至廟中祭拜。附近無廟的,就在家中自設香案,並在神位前換上新的紅絨繩,稱為「換絭」。等到子女滿十六歲則於七娘媽生日此日「脫絭」,往寺廟祭拜還願,答謝七娘媽的庇佑。
當孩子平安長大到十六歲時,要再祭祀七娘媽。祭祀時要準備鳥母衣(鳥母,據說是七星娘娘所託照顧小孩的仙鳥。)、菜粿等供品以及七娘媽亭,在祭拜過七娘媽後,滿十六歲的男女要環繞七娘媽亭走三圈,由父母或長輩高舉七娘媽亭背對廟門,少男由左邊鑽過表示「出姐母宮」,少女由右邊鑽過表示「出婆媽」。接著將七娘媽亭投入火中,表示奉獻給七娘媽,從此以後少男、少女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在七夕此日的供品有「軟粿(一種中心壓凹的湯圓,傳說是給織女裝眼淚的)、圓仔花(即千日紅,為祈求多子多孫)、雞冠花、茉莉花、樹蘭、胭脂、白粉、雞酒油飯、牲醴、圓鏡。」。胭脂、白粉一半灑向空中,一半留下自己用,據說可使容貌與織女一樣美麗。在七夕這一天,小孩沒滿十六歲的家庭,會做「七巧粿」來祭拜牛郎、織女,之後全家一起食用,傳說可以「呷福氣」。
撰稿者:連經綸
最後修訂日期:98年09月09日
參考資料:
1 劉還月,台灣民間信仰小百科(節慶卷)p.194,台北市:台原出版社,1997年8月。
2 劉還月,台灣歲時小百科 下冊p.426,台北市:台原出版社,1995年6月。
3 台灣的七夕,七夕(文建會),網址:http://www.cca.gov.tw/Culture/Arts/cyears/b235/index.htm
七 娘 媽 生

圖說:七娘媽又稱「七星娘娘」、「天仙娘娘」也可以說是「織女星」,是兒童的保護神(溫宗翰 攝)
提供人:連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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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拜七星娘娘(林茂賢 攝 賴怡任提供)
提供人:連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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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七夕時祭拜七娘媽(陳瀅州 攝)
提供人:連經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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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台南市開隆宮為七娘媽之祖廟(陳瀅州 攝)
提供人:連經綸
七 娘 媽 生

圖說:台南市開隆宮七娘媽的香火袋(陳瀅州 攝)
提供人:連經綸

指定/登錄理由

1.全臺最早舉辦七夕十六歲成年禮地區,具地方特色及文化傳承與生活價值意義。

2.此民俗活動具普遍性,全市各區街廟、社區及家戶皆有舉辦。

發展源流

農曆7月7日為七夕,又名七巧節,相傳在這晚上牛郎織女將於天上渡過鵲橋相會,又傳這天是織女生日,所以也稱為「七星媽誕辰」,俗稱「七娘媽生」。七夕乞巧(向織女乞求1雙巧手、巧技、巧智的意思)原是傳統社會的民俗活動,具有古昔生活傳承的價值意義,於七夕夜晚拜七娘媽仍存在社會生活中,後轉換成為「做十六歲」的科儀。

「七娘媽」中的「七」有一說為第7的意思,即指天帝的第7個女兒,也就是織女。亦有一說這個「七」乃指織女和她的6個姊姊一共7位。而在閩南的傳說中,織女的姊姊們由於同情牛郎織女這對佳偶被王母娘娘拆散,便在暗中保佑牛郎織女這兩個「孩子」,由此發展出七星娘娘是兒童保護神的說法。而因古時醫學不比今日,嬰兒夭折所在多有,後來發展出父母把子女送給七娘媽作為「契子」,即作神明義子、義女的習俗,以祈求孩子能夠健康順利長大。父母並為孩子許願,如果子女能順利長大到16歲,必定回廟中還願。

在臺灣民間則以16歲為成年,稱「做十六歲」。做十六歲相傳始於清朝臺南府西外城「五條港」(今臺南市西區長樂街一帶),原五條港沿埠岸的各進出口行郊(郊為臺灣清領時期的商業公會組織),商行雲集,碼頭裝卸搬運的勞力工作不乏有未滿16歲的童工幫忙以貼補家用。故當地工人家裡孩子若屆滿16歲時,便請來工頭及親朋歡慶,同時資證孩子長大成人,今後不再領半薪,可領取大人的全份工資。所以男孩16歲被認可為長大成為男丁,於此日舉行隆重的典禮。

臺灣做十六歲習俗和「七娘媽生」相關連。通常在幼兒週歲前後,準備香燭、花果、七娘媽亭(紙糊燈座)前往供奉七娘媽的寺廟向七娘媽祈願,請求保佑,然後以古錢、銀牌、鎖牌,串紅線為「絭」(音同卷),掛在幼童脖子上,這在民間稱為神的「契子」,有如母子一般親近。直到16歲成年,在該年七娘媽生這一天「脫絭」,取下古錢紅線,拜麵線、粽子等,答謝多年來的保佑之恩。

大陸地區福建、浙江等地的縣志、地方志也有記載男女16歲「出幼」、「出童子」為成人;民國49年(公元1960年)的臺北縣志稿中,也記有小孩16歲當年度的七夕「做十六歲」。今日全臺灣僅在臺南市尚存16歲成年禮儀式。

主要特色

不同於中國大陸傳統男子20歲行冠禮,女子15歲行笄禮作為成年禮,臺灣一般以16歲為成年。根據《臺灣慣習記事》,臺灣總督府法院在公元1902年的判決中,承認臺灣一般以 16 歲為成年,達 16 歲者,可以有完全的法律行為能力、負擔法律責任。意義是日本法官依據調查,認定「16歲為成年」是臺灣舊有風俗習慣,與日本本土的法律不同。除法律上的認定之外,在民間風俗上亦有關於16歲的記載。日治時期著名女作家黃鳳姿(1928-)所出版的第1本書籍其題即為「七娘媽生」,書中收錄了少女黃鳳姿所聽聞的臺灣民間故事以及關於臺灣風俗的隨筆。文中敘述,每逢農曆7月7日「七娘媽」生辰,16歲以前的兒童必須參與祭拜,以祈求平安成長。

臺灣的「做十六歲」成年儀式核心強調「拜契」(祭拜契母七娘媽)之後的「脫絭」,而非穿戴帽冠。家中有16歲小孩的家戶,在七夕的數天前就已開始準備各項牲禮、油飯、四果、麵線及紅龜粿等;不同一般拜祭神明的是,會另外準備鏡子、梳子、胭脂、針線及香水等女妝用具,還有鮮豔的鳳仙花、雞冠花、圓仔花等妝扮花朵。儀式進行時,「做十六歲」者先祭拜織女後,由七娘媽亭下匍匐鑽過去,男孩起身後由左邊繞3圈,女孩由右邊繞3圈,代表「出婆姐間」(或稱「姐母間」、「鳥母間」),指已經長大成人。婆姐相傳是臨水夫人的女婢;「姐母」、「鳥母」音近,或說是七娘媽的姐妹;都是一起幫忙照顧兒童的,因此用「出」字來表示可以獨立。最後再把「七娘媽亭」焚燒獻給七娘媽居用。「七娘媽亭」以竹片和紙糊成,高約1公尺,五顏六色頗為華麗。做十六歲這天,孩子的外公外婆須致贈衣服、鞋帽、項練、手錶、腳踏車等,表示祝賀。做十六歲有的在自家,有的則到寺廟舉行,大規模集體的儀式,現今臺南地區以開隆宮最盛。

今日臺南市政府以做十六歲為臺南特有風俗大力推行,開隆宮每年農曆7月7日「七娘媽誕辰」舉辦團拜儀式以外,於該日前後另擇1或2日舉辦儀式。每場儀式以政府首長官員或臺南地區立法委員率領主持,並有廟方人員及志工引導參與的青少年和參觀家長進行各項科儀,每場參與的青少年超過2000名,場面極為盛大壯觀。參與者需先行報名,並匯款給予開隆宮代辦儀式所需整組祭品包含素五牲、紅龜、壽桃、壽麵、壽金、胭脂花粉、七娘媽亭,近年開隆宮並贈送做十六歲上衣1件。而現今在前述儀式外,在最後可租用傳統禮服再鑽七娘媽亭轎下而出,成為家長攝影留念的最佳時機,另外開隆宮在禮成之後另舉辦「狀元繞境」活動,參與的成年禮生可向廟方人員登記後,著服飾、租借馬匹由馬伕牽引繞境。

臺南開隆宮,也是臺南唯一主祀七娘媽的廟宇,其神像是7尊女性樣貌的雕像,代表其信仰對象不僅為織女1人;開隆宮同時陪祀臨水夫人及註生娘娘,這3種女性神祇都與保護婦女、幼兒有關:七娘媽是育兒長大相關、臨水夫人保佑婦女生產平順、註生娘娘則掌管婦人生男育女。職司婦幼的神祇集中於1地,不僅反應了早期臺灣先民們對於代代延續的生產之事的生命危險的擔憂;也顯示漢人社會中父權強大,側重生男孩的壓力。

作為臺灣漢人的成年禮,「做十六歲」的意義在於由少年進入成人的「通過儀式」,經過這個禮儀之後,男女便正式長大成人,社會也肯定他們的成長。而在今日面對社會的變遷與社會學習體系的擴大。做十六歲成年禮更加深家庭親子關係與社會的集體記憶,促進社群的認同。

七 娘 媽 生

開隆宮在禮成之後另舉辦「狀元繞境」活動,參與的成年禮生可向廟方人員登記後,著服飾、租借馬匹由馬伕牽引繞境。

七 娘 媽 生

因現代16歲青年多為學子,開隆宮做十六歲成年禮包含拜魁星,以及擲筊祈願、祈求魁星加持等活動。

七 娘 媽 生

臺南開隆宮「七娘媽生,做十六歲」成年儀式參加者可身著傳統禮服、再鑽七娘媽亭轎下而出,象徵感謝庇護,順利長大成人。

文獻資料

  • 1.曾文亮(2010)。〈全新的「舊慣」: 總督府法院對臺灣人家族習慣的改造 (1898-1943)〉。臺灣史研究17(1),125-174。
  • 2.林興仁主修,盛清沂總纂(1983)。《臺北縣志》(<中國方志叢書>臺灣地區第 66 號)。臺北:成文出版社。
  • 3.彭美玲(1999)。〈臺俗「做十六歲」之淵源及其成因探討〉。臺大中文學報第11期。
  • 4.蘇柔雯(2010)。《七夕節的由來及其節俗研究─兼論臺俗十六歲戎年禮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專班碩士論文。
  • 5.王秋桂(1995)。《中國節日叢書-七夕》。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6.洪淑苓(2001)。 〈織女信仰與女性民俗文化-兼及七夕詩文的性別批評〉。《臺大文史哲學報》第 54 期,頁 243。
  • 7.林金田(1990)。〈臺南市開隆宮與「做十六歲」成人禮之淺探〉,收錄於《臺灣文獻》第 41卷第 3、4 期合訂本,頁 80。
  • 8.徐福全(1997)。〈我國傳統的成年禮〉,收錄於《禮儀民俗論述專輯》第7輯,頁 80-81。臺北: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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